

2008年8月27日,赤柱遊客區一棵百年刺桐古樹砸中途人, 19歲港大女生莊頌賢慘死。 2009年3月30日,死因庭陪審團一致認為莊頌賢之死是可以避免,又批評康文署職員缺乏專業知識,建議成立獨立部門處理樹木風險管理。 2010年3月,特區政府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綠化及園景辦事處,每年運作費用近二千萬。 2010年6月14日,沙田圓洲角一棵盾柱木疑受真菌感染腐爛折斷,壓斃蔡傑強。 2010年6月27日,中區政府合署一棵大樹倒塌,壓傷一名途人及壓毀一輛的士。 樹木辦疊架屋 事實勝於雄辯,敢問政府有汲取奪命塌樹意外的教訓嗎?兩年前莊頌賢之死被死因庭裁定意外,陪審團提出三項針對性建議,要求政府成立獨立部門處理樹木風險管理,並設立通報機制,但當局卻是選擇性的接納。 新設的樹木辦只是疊架屋,隸屬發展局而非獨立部門。護樹大隊長唐英年主理的專責報告曾經表示:「設計新的樹木風險評估表格」,但言猶在耳,不單沒有獨立部門,甚至連那份獨立表格也沒有,更遑論協調和通報工作。 上月再增添枉死塌樹下的亡魂,就連政府總部門外的大樹也倒塌了,政府仍不肯訂立《樹木法》。「塌樹意外一宗也嫌多。」但教訓其實一次就夠了,政府到底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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