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烏克蘭總統大選,在橙色革命中被攆下台的亞努科維奇取得過半數選票,重新執政。有評論指選舉結果證明橙色革命失敗。 不過,較少人注意的是是次總統大選投票率高達69%,各個候選人暢所欲言,傳媒享有前所未有的採訪自由。歐盟、歐安組織、獨聯體等國際組織的觀察團均讚揚,選舉「公正、民主和透明」。可見橙色革命確立民主選舉制度。 其實,民主從不關乎個別政黨或政客的一時榮辱,重要的是確立了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互相制衡的政治架構、廉潔奉公的政府機關,以及保障了人民的言論、集會、結社自由等,制度使得政權輪替,令這一切得以維持。本來因為貪污舞弊的政權,可以透過競爭,重新贏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再次上台執政,民主又有甚麼值得擔心和懼怕呢? 同一道理放諸公投運動上,運動原意是希望透過選舉,讓全港市民在爭取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一事上表態,選舉結果比政府向來為人詬病的公眾諮詢能更客觀、有效地量化民意。 建制派不願面對這量化民意的黃金機會,將在《基本法》早有提及的公投硬說成違法違憲,為急凍補選,更發起「不派人參選、不宣傳補選、不鼓勵投票」的三不杯葛行為。向來以身作則鼓勵市民投票的特首曾蔭權亦發出杯葛信息,表示「此次補選與以往有完全不同的性質,我們必須非常小心理解」,投票與否「必須深思」。 政府及建制派面對民意,顯得虛怯懦弱,杯葛純為逃避民意的下台階,建制派既然能蒐集110萬個街頭簽名支持政府方案,為何不願參與補選,積極動員,實在地顯示民意站在他們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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