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星期7.1遊行,一位市民很善意地對我說可否改變一下平時服飾,打扮街坊一點有助從政形象。類似忠告不是第一次。10年前我第一次參選,助選團已要求我不要戴太耀眼的耳環。上月與特首電視辯論,黨員不單對我的笑容、動作、眼神、說話內容有嚴格要求,還特別吩咐我不准戴大耳環。 我天生一對兜風耳,耳珠特別大,不戴耳環感覺好像衣服穿少了,但投訴收得多,難免要反思。 假如我是不戴耳環的余若薇,有分別嗎? 08年立法會選舉,公民黨遭對手批評為與普羅大眾有階級距離的「藍血」,無論如何勤力落區接觸市民,也改變不了部分傳媒的偏見﹕「公民黨高高在上,不能放下身段」。 環顧公民黨,不少成員是專業人士,5位立法會議員都是大律師,大部分執委包括關信基、李志喜、陳家洛、鄭宇碩、陳清僑、郭榮鏗郭榮臻兄弟都在現行政制中擁有特權,在地區直選和現有的30席功能組別選舉均有投票權,全港330萬選民之中,像我們享有「一人兩票」的特權分子只佔6%。 我不是住在公共屋?,我像其他職業女性般會逛商場買衣服買耳環,也會在暑假與家人旅行,全都是真實生活裡的我。但這一切無礙我爭取一個沒有功能組別的真普選,因為這建基於人人平等的道理,我們可以來自不同階層、界別、背景,甚至可以政見不同,但平等機會是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 我們不是搞階級鬥爭,既然要求商界專業人士與其他人一樣,透過一套普及平等制度進入議會,就毋須計較各人的服飾,難道基層市民只接受打扮「基層」的議員?我希望以道理,而不是衣著外表說服選民,但願大耳環不會造成我們之間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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