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筆者出席了一個關於文物保育的講座;中文大學建築學系的胡佩玲教授分享了新加坡的經驗。
「新加坡在一九六五年獨立,脫離殖民管治。國民尋求身分認同,掀起一陣本土化思潮。認為高樓大廈是西方產物,星洲店屋(SingaporeShophouse)才是本地文化特色,新加坡市區重建局兼任保育部門,展開了一連串保育項目。」
於是,城內劃出了多個保育區,廣為人知的包括位處金融中心新加坡河畔的駁船碼頭(BoatQuay)。一排排的舊唐樓,搖身變成舉世聞名深受遊客歡迎的河畔餐飲區。
反觀香港,保育舊建築的起步確是遲了三十多年。舊唐樓早已消失得八八九九,所餘無幾了。
喜見市建局準備斥資十五億,在今年內啟動三十幢唐樓保育活化工作,其中包括九龍區的一列屬一級歷史建築的「廣州式騎樓」。
「廣州式騎樓」的特色,就是那架在行人路上以柱子支撐着露台的建築式樣。並排的一列唐樓,把行人路變成「騎樓底」,為行人遮蔭檔雨;半露天的公共空間,又成為居民屋外乘涼、商鋪店主和街坊彼此相互溝通的好地方。
市建局擬以「七年樓」賠償方式,收購「廣州式騎樓」作保育用途,而且不作新發展。
破壞者忽變保衞者
市建局過去收購舊樓拆卸重建,如今卻「買起」唐樓作保育免受清拆。忽然由「破壞者」變成「保衞者」。
值得關注的是,保育後的唐樓應作甚麼用途?是留屋兼留人?還是改作其他用途,例如古董式酒店、地道的港式茶餐廳?還是有待研究。
不過,保育這些舊唐樓,要面對的問題也不少。
按照現行法例,建築物一旦改變用途,便須向屋宇署申請批准。但現行法例又是為高樓大廈而設,例如要增設電梯和加建走火梯等。舊唐樓空間有限,如何在不影響舊樓面貌和特色之餘,能加建設施,便是一個難題。按今天的《建築物條例》,如果像「廣州式騎樓」般把樓宇騎在行人路上,便屬違法。
除此之外,可否打通唐樓之間的間隔牆,古迹辦亦須過問。但古迹辦和屋宇署的要求又是否協調?比如屋頂上的僭建物應否拆掉?封了窗的騎樓應否還原?消失或破壞了的欄杆可否複製?欄杆不夠高又如何處理?此等都是市建局要解決的問題
乏完善機制見招拆招
筆者發現,正因舊建築保育在香港還是初起步,連政府部門都不知如何處理。未有一套完善的機制,只有摸着石頭過河,見招拆招。
更大的隱憂是,能否成功保育仍然存在風險。至今舊唐樓業權仍在私人業主手中,現時法例並無法阻止業主向屋宇署入則拆卸重建。
舉例來說,最近有新業主購入士丹頓街重建區內的一幢戰後唐樓,以復修代替重建,而且復修得美輪美奐,此舉當然值得欣賞。但卻有居民以為唐樓從此可以保存下來,不用市建局操心。可是,誰又可以保證業主日後不會重建或轉售給發展商?不久前便有在同一街道上擁有物業的發展商與市建局打官司,最後該物業從重建區範圍剔除,屋宇署批出了密度比市建局的規劃還要高的發展。
因此倘若市建局未能成功收購,或者業權落在地產商手裏,保育舊唐樓的美夢依然難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