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公共空間的爭議卻似乎卻仍未平息。現時,社會正充斥着大量對公共空間不滿的聲音。包括不滿地產商公地私用,賺取雙重利益;不滿大業主把管理維修責任轉嫁於小業主;不滿私人管理公司選擇性地排拒使用者,或過分監管使用者的活動;也有市民不滿其他使用者長期霸佔行人專用區。
措施應是「以人為本」
最近,實施已達八年的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又成為公共空間使用者的爭奪戰場。有網民埋怨劇團《好戲量》長期霸佔行人專用區,在網上發起把劇團「踢出」旺角的行動,隨後更發展成街頭對峙。也有油尖旺區議員認為行人專用區的使用已偏離原意,被濫用作銷售、表演和宣傳活動,甚至「失控」至「無政府狀態」,提出取消行人專用區。
城市文明進步,公民社會日趨成熟;市民對生活環境有更高的要求,對公共空間有更多的討論本是好事。但要把其他使用者排拒,甚至提出等同「一拍兩散」的建議,便實在沒有必要了。
城市中的街道,雖然不是規劃條例所定義的休憩用地,但卻是切切實實的公共空間,是無分階級人人可享的地方。行人區的設立,把街道還給市民,應該是「以人為本」的舉措。
再者,步行街可保障使用者安全,自由和舒適的逛街,減少因汽車流量而產生的空氣和噪音污染。容許作論壇、街頭藝術表演或擺設小攤檔,可令街道滿載生機,公共空間更多元化,城市更充滿自由氣色。富吸引力的旺角行人專用區,市民和遊客絡繹不絕,亦令商戶生意大增。
民間社會應深入討論
不過,倘若沒有包容的器量,表演者便是行乞,推銷站是阻街,示威者是霸道,小販是與民爭利,政治論壇更是擾亂社會秩序。還記得數年前,筆者獲邀參與一個由政府規劃署主辦的公眾論壇,討論尖沙嘴開闢行人專用區的計畫,滿以為計畫讓街道增加綠化,讓行人可免卻人車爭路之苦享用公共空間,從城市設計角度看實在是德政,哪有反對之理?豈料有人大唱反調,認為街道環境改善了,便會吸引更多不法之徒在街上流連,更聲稱「會引來更多妓女兜客,影響治安。」言語間的激動簡直令人哭笑不得。最後計畫竟被束之高閣。
那是個規劃問題,還是管理問題?是設計問題,還是秩序問題?
究竟,市民要一個怎樣的公共空間?我們的公共空間,是過分管理,還是監管不足?應由誰來管理?誰可享用?如何享用?何謂濫用?都是值得民間社會更深入討論的課題。
在香港這個超高密度的城市,土地資源緊絀,人流交通量高,地面道路狹窄,土地業權又緊扣相連。公眾有權分享的公共空間與其他土地用途競爭,實在無可避免。因此,處理公共空間的問題,便須要在法例、業權、公眾利益、規劃設計、物業管理和公共責任之間取得平衡,沒有一方可以置其他各方於不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