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收押,「台灣之子」成為「台灣之恥」。他的貪污舞弊,當然是他個人的道德操守問題,但是這種貪污行為,自有制度性的因素。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面對鏡頭歇斯底理地力數民進黨要從她父親手上拿錢,主要反映選舉制度上的腐敗。
台灣選舉工程耗費驚人,是台灣人民清楚知道的政治現實。政黨的選舉經費來自政治獻金,政治捐款主要來自財團,這就產生「官商勾結」。財團對政黨捐獻,自然要求回報,台灣各類基建工程的回扣貪腐,已是公開的秘密。
選舉經費超越法律上的規限,就要進行各種形式「枱底交易」。既是「枱底交易」,當然無從問責;政黨的高層負責人就很容易上下其手,日本很多方面都是一個清廉的國家;同樣因為選舉經費問題,形成「政商勾結」以及種種政壇上的貪污醜聞。
陳水扁龐大的國務機要費,一方面是威權型政治體制的後遺症,另一方面亦因為台灣的外交、安全困境。台灣當局就情報活動(特別是針對中國大陸者)、各種海外的統戰活動,以及收買邦交國當政者的支持等,均涉及相當數目的開支。這些開支,當然無法公開,只能操於總統一人之手。這就成為陳水扁貪腐的機會。
效美模式閉門審查開支
在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情報機構如中央情報局的經費,須要接受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審查。作為國會的正式委員會,當然是跨黨派;審查的過程並不對外公開,但這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美國的模式,可供台灣參考。問題是立法院內各黨派有沒有足夠的互信與自制,公平地守秘進行各類機要活動開支的審查,從而形成有效的制衡。這是對一個成熟的民主政制的考驗。
選舉經費的有效監管,相信在台灣已有足夠的民意支持,就像香港七十年代初成立廉政公署一般。馬英九總統要取締貪污,絕對不是成立一個高層次的委員會或小組就可以奏效;必須要朝野攜手,推動民意支持,徹底改革中央選舉委員會和司法機關。
可行之計是在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司法機構內成立專責的部門,網羅各黨派以及社會上有清廉名譽的人士,大張旗鼓地依法監督選舉的經費。起點就是明年的縣市選舉,對執政黨和反對黨的候選人一律看待,慢慢建立中央選委會和司法機構中立廉潔高效的形象和作風。
選舉經費訂清楚限制
進一步就得從制度上着手,就選舉經費訂定清楚的限制。各類主要電子媒體可以仿效香港的方式,免費為各候選人提供論壇和均等的宣傳機會,藉此減少選舉經費的開支和政治獻金的重要。
馬英九素負清廉之譽,近期政績乏善足陳,建立廉潔選舉制度可以成為其重要的翻身仗。台灣的民主政制,對中國人是莫大的貢獻;如果能進而建立廉潔的選舉制度,就更能贏得國際社會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