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各政黨與各候選人均密切留意形形色色的「抹黑」手段。「抹黑」其實是誹謗,是選舉中慣用的手段。雖屬「下三流」的行為,但成本低,效果通常不錯,故在選舉中屢見不鮮。
在台灣的選舉,兩大政黨均有專人負責搜集對手的「黑材料」。八年前的總統大選,宋楚瑜以微小的差距落敗,與「興票案」不無關係,「抹黑」對造就民進黨執政八年自有其重要貢獻。此後,「抹黑」成為台灣選舉「奧步」的最重要組成部分。
民主黨上屆打擊可不小
香港上屆的立法會選舉,亦有九龍西選區民主黨涂謹申的「滙標案」,以及九龍東直選區民主黨何偉途的「嫖妓案」,雖然未有造成決定性的打擊,但影響不小。估計泛民主派的最主要對手,今屆立法會選舉搜集「黑材料」的工作會有充分準備。
「抹黑」在選舉中被廣泛使用,主要因為散播「黑材料」者很難追查,而反擊的手段往往是以「抹黑」對「抹黑」的手段。今年台灣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為民進黨的「抹黑」所困擾,反擊的部署包括重用邱毅,一位搜集「黑材料」的高手,正是以「抹黑」對「抹黑」的例證。
當然,從政者自己應首重潔身自愛,使對手沒法找到攻擊的藉口。但「抹黑」的手段利用了人性的弱點,對各種醜聞,往往興趣盎然,津津樂道,採取寧可信其有的態度。有時「抹黑者」在投票前夕發動攻擊,到當事人找到機會與證據澄清,已過了選舉時間,傷害亦已造成。
自行引爆減不利效應
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出現了一種口頭「抹黑」的手法。散播謠言者在坊眾中傳播,並未見諸文字,當事人有時在謠言傳播了一段時間方發覺,要解釋相當困難。「抹黑者」以低廉的成本造成一定的殺傷力。這種手法在大選區中較難生效。
要抵制「抹黑」,實在不容易。當事人如果能迅速回應,提出證據,自然較為有效。相信各大政黨會設有心戰隊伍處理這種「抹黑」危機。其次是參與選舉的候選人,就有可能引發醜聞的事件,自行「引爆」,搶先找適當機會向媒體交代,減少不利的效應。
媒體應多查證才報道
媒體方面希望能有一定的自律,對各種謠言,多作查證,證據確鑿方予以披露。如果連捕風捉影的傳聞也多作報道,只會造成以「抹黑」對「抹黑」的局面,謠言滿天飛,醜聞不斷,市民對政黨與候選人均喪失信心,政治參與的熱情下降,這顯然並非香港之福。
選民亦希望能冷靜觀察,採取「謠言止於智者」的態度,不輕易相信「抹黑」。這樣對建立一種健康的選舉文化,自然有積極的作用。法國媒體與選民對政治人物的桃色新聞,一般缺乏興趣,香港似乎難以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