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從來不是排解紛爭的好方法,尤其面對一個無情冷酷的政府,民間運動以暴逆暴也許可以產生一點拉鋸的作用,但在持續的武裝競賽中吃虧的肯定是平民百姓,所以,筆者已提案扣除政府購置「水炮車」的撥款申請,只要公眾保持關注,政府也不能再迴避一些重要的問題。
示威人士不止「濕濕身」
相信讀者近日已從報道知悉,警務處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尋求撥款二千七百萬元,購置三輛「人群管理的特別用途車」。根據警務處處長就議員提問的回覆,所謂「特別用途車」,實為「配置大型顯示屏幕及話音廣播系統」、「配備噴水裝置」及「可噴出染有顏色之液體」的重型機械。
警務處聲稱「英國、比利時、新加坡、南韓以至澳門等國家╱地區都有使用配備噴水裝置」的「特別用途車」,看似人有我有,符合「國際標準」或「世界潮流」。可是,人權組織很快就指出,政府偏偏未有提及曾發生水炮車射倒並壓死示威者,以及數年前一名示威者被水炮射至幾乎全盲等個案的德國,而近年在土耳其、緬甸、南韓都出現執法人員使用水炮處理和驅散示威群眾的事件,結果部分示威者的雙眼和皮膚均受嚴重、甚至永久的創傷,這些車輛用的不是普通的水,而是有化學成分的液體,警方亦可以安裝其他針對示威活動的催淚彈發射器、強化裝甲等,可見所謂「水炮車」的殺傷力不容置疑,而噴出的顏料就是為了瓦解集會後的緝捕,因而產生阻嚇作用,打擊自由。
處長是否有心刻意避開論及這些事實,以免挑起立法會和社會的反抗?至於有保皇黨議員輕佻地說示威人士只會「濕濕身」,有人更發起「不吃飯也要水炮車」,不是無知,就是無恥,甚至兩者皆是。
去年,相信全港市民都見過當警方權力不受制約,後果是如何失控,例子比比皆是——八十七枚催淚彈、數之不盡地施放胡椒噴劑、七警涉嫌暗角私刑、警司疑亂棍扑頸、記者 採訪受阻等,加上處長近乎反智的「慈母論」,可見警方目前毋論在行為和智慧方面正步向偏執。手執武器卻自比「慈母」的警務處處長,不去修補警民關係,反而購置三輛水炮車來對付集會人士,反映政府和警方決策高層想將警務工作推向「零耐心、零自覺、零信任」的不歸路,並標示了警民互信關係正式決裂,除了巡邏緝毒查案等日常執法工作,追求自由、對抗專制的市民不應再對此「三零部隊」抱有任何期盼。
繞過監察 強行通過撥款
巿民不時要求政府問責,接受立法會和公眾監督,不過,為避開議會,梁振英政府繞過立法會監察,把購置水炮車的撥款與整項《財政預算案》捆綁,事實是強行通過撥款。左閃右避之餘,日前政府更明目張膽去信立法會,干預議會運作,要求立法會主席不處理筆者和其他議員提出的提案。我隨即致函立法會主席,嚴肅指出立法會絕對不能受政府左右,議員有其憲制責任和權力認真審議提案,不能放棄也不應放棄。
面對政府如此偷雞摸狗的專橫,強詞奪理地打壓,筆者尋求市民明白和支持提案刪除該筆不義撥款,因為我深信,免於打壓或恐懼的表達自由,乃基本人權,不可侵犯,真理必會愈辯愈明,而只有尊重自己、議會及歷史,以良知為本,必定戰勝邪惡的政權和一群趨炎附勢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