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提出的「佔領中環」方案,引發香港各界共同思考未來民主運動方向;戴教授亦親自走訪不同政黨及組織,講解「佔領中環」的理念,均獲得正面回應。「佔領中環」已如箭在弦,進入落實階段。
北京當然全力阻止「佔領中環」發生,最近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不點名批評「佔領中環」,認為行動「衝擊香港底铫」及「損害香港整體利益」;資深傳媒工作者李慧玲昨天更透露驚人消息,指中央傳話人向政商界放風,指決定是否參與「佔領中環」前,要考慮中央會否執行《基本法》第十八條。
《基本法》第十八條寫明,如香港發生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香港政府未能處理的話,中央政府可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並發布命令,將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即與摧毀「一國兩制」無異。如消息來源屬實,顯示中央可使用任何手段,逼使香港人噤聲。
北京為普選附帶條件
其實人大常委早在○七年通過決議,承諾二○一七年特首選舉可以實行普選;梁振英更在競選政綱中承諾,會落實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辦法,更會為二○二○年全面普選立法會鋪路。但梁振英不但沒有履行競選承諾,於今年內不會展開政改諮詢,更任由中央官員插手香港事務,赤化香港。
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近日試圖為二○一七特首選舉附帶額外條件,包括特首候選人名單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整體提名」,並且要「愛國愛港」及「不會與中央對抗」。
「愛國愛港」是否參選特首的必要條件,香港選民自有判斷,不用中央官員指指點點,而且「愛國愛港」並沒有一個客觀統一的標準,中央官員的說法等於要親自篩選特首候選人,干預香港事務。
至於「不會與中央對抗」,田北辰議員引述「權威人士」指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及實行三權分立已屬「與中央對抗」;亦即是說,參與「六.四」燭光晚會的市民,包括一眾泛民政黨議員,已沒有參選特首資格。
無確保選舉符合《公約》標準
梁振英除了任由中央官員干預香港事務外,他更在額外印花稅(SSD)和買家印花稅(BSD)實施前一天致電王光亞,破壞行會既定保密原則,親自赤化香港。我們仍記得梁振英指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沒有可能在事前知悉新措施,偷步出售物業圖利;但梁振英卻在SSD及BSD實施前,親自通知王光亞相關措施。此事關乎公眾利益,梁振英必須立即公開交代事件。
事到如今,香港市民都很清楚,中央無意落實「真普選」,二○一七年只會有經過篩選的假選舉。昨天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回答議員提問,亦完全沒有回應如何確保二○一七年特首選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普選標準,只是不斷像另一部「人肉錄音機」般重複既定答案,甚至指出日後進行諮詢時,可加入如何才是「愛國愛港」的討論,實在令人憤怒。
我相信很多香港人已經看清現時形勢,如他們今天不再站出來,就無法實現真正的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