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是奧威爾經典小說《1984》的名句。奧威爾描繪的獨裁世界,人人自危,他不會預見到在他的老家英國,今天的政府設有全世界最具規模,涉及450 萬名曾被警方調查或拘留的人的基因樣本數據庫,而且每日平均有1000 個新增樣本,連小童也不放過。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警方均堅信建立龐大的基因樣本數據庫將有助打擊犯罪,於是採取寧濫勿缺的方法採集基因樣本永久保存。只有蘇格蘭警方會銷毁無犯罪人士的基因樣本。
可是,去年12 月歐洲人權法庭17 名法官一致裁定英國政府的做法違背《歐洲人權公約》第8 條,如此「不合情理地不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權利,在一個民主的社會裏實在沒有必要」。遺憾的是,英國工黨政府對修改現行條例慢條斯理,也沒有命令警方暫時終止這個不符合人權的措施,更不用說開始銷毁無犯罪人士的基因樣本,政府也不贊同提供一些指引讓國民作出有關要求。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英國內政部剛發表一份諮詢文件*,就如何監測愈來愈分散和多元化的「通訊環境」提
出了4 個問題:
1. 是否同意政府有能力獲取通訊數據會對執法、反罪惡、反恐和保護公眾是重要的?
2. 政府要求保持回應新通訊環境的能力的做法對嗎?
3. 政府建議增強監測的方法是否值得支持?
4. 政府建議對通訊數據的保障是否足夠?
恐懼與自由的衰敗
諮詢文件羅列了很多例子,力求證明執法部門以往如何透過監視和追查電話和電郵來源、時間和通訊人身分這類通訊數據,除了有助打擊有組織罪案,更大大提升處理反恐、保護兒童和維護公眾安全等複雜任務的效能。單在2007 至08 年,各部門根據《調查權力規範法》(The Regulationof Investigatory Powers Act 2000)檢取通訊數據近52 萬次。另外,根據《反恐及安全法》(Anti-terrorism Crimeand Security Act 2000)英國自2003 年底開始要通訊服務供應者將所有通訊數據至少保存12 個月。
但當局擔心日新月異的「通訊環境」令有關監管和追查的工作日漸失效,所以有必要提出修訂法例,規定英國的通訊服務供應者進一步負責收集並儲存源自境外的通訊數據,也要按執法部門的要求整理好目標人物在各類通訊模式、軟件和裝置的連結使用紀錄,以便調查。內政部強調現行法律對私隱和獲取數據的程序保障,新建議不涉及截取通訊的內容,也同意強化通訊數據的保密和管理制度,不會主張建立一個中央通訊數據庫,以息公眾疑慮。
問題是,當局已經可以循其他法例截取通訊的內容,而且執法部門以反罪惡、反恐和保護公眾的理由,隨時隨地監測國民的通訊行為。內政部長Jacqui Smith 口中的所謂中間落墨,「在保障私隱和維護公眾安全取得平衡」其實只是一句客套安撫的說話,意義不大。通訊專員和申訴委員會能發揮的監督和制約的作用也是聊勝於無。今日的英國,在恐懼的陰霾籠罩下,國家對人民自由的干預愈來愈深入廣泛,無助的人民半推半就間不再執著,就會自毁長城。
*Protecting the Public in a Changing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