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數2008 年的國際大事,不得不提及《集束炸彈條約》運動的成績。今年5 月,百多個國家的代表在愛爾蘭首府都柏林就全球應終止使用這種武器達成協議,並剛在12 月4 日於挪威舉行全球簽署儀式。參與推動《條約》的全球反集束炸彈聯盟認為,這是近10 年來促成國際在人道議題上合作的最重大成就。
集束炸彈早於二次大戰成為用作拖慢敵軍攻擊的主要武器,它的特點是將高達數百個的子炸彈散佈到地面後造成廣泛的人命傷亡和對重要設施(如機場跑道或公路)造成嚴重破壞。問題是,遭集束炸彈襲擊後的地方仍遺留未引爆的子炸彈,有如地雷陣,對經濟活動和生命構成永久威脅,更令一些地區變成不毛之地。戰後,集束炸彈在黎巴嫩、阿富汗、科索沃、柬埔寨等地區武裝衝突中已害及無數無辜平民百姓的生命。近年,在伊拉克和格魯吉亞戰事中,美國和俄羅斯都分別使用集束炸彈而遭受譴責。
《集束炸彈條約》的目的,是在8 年內達至全球禁用,禁止擁有、銷售、轉交集束炸彈,並要求簽署國家銷毁國內所有集束彈,為受害的平民及家屬提供應得的醫療和經濟援助,各國應合作清理世界各地的「子炸彈地雷陣」,並且向生命受威脅的平民提供準確的資訊。避免傷亡之餘,也得設法推行經濟復蘇計劃。《條約》要求簽署國互相監督,甚至尋求海牙國際法庭作出最終仲裁。《條約》也同時賦予聯合國秘書長權力處理簽署國家之間的爭拗,並在《條約》生效後5 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
有批評指《條約》缺乏有效的方法禁止任何國家繼續研究和開發應用集束炸彈概念的新一代武器。簽署國也可以根據《條約》尋求延長執行期至16 年。另外,儘管百多個國家已承諾加入《集束炸彈條約》,美國、中國、俄羅斯、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巴西這7 個集束炸彈的主要製造和出口國仍未同意簽署有關協議。這些國家有的以「自衛」為由拒絕加入,有的則自言會以「負責任」的態度和政策管有和使用集束炸彈。遺憾的是,這些似是而非的道理跟掩耳盜鈴無異,亦突顯這些國家的虛偽與互不信任。
中國應停止製造出售
全球反集束炸彈聯盟則樂觀地認為,即使《集束炸彈條約》對國際政治的一些潛規則起不了什麼積極的作用,世界各地反集束炸彈的活動也勢將游說和施壓的重點集中在那些不肯就範的政府之上,起碼可以藉國際輿論的壓力阻止一些領導人使用「臭名遠播的集束炸彈」。支持者更對候任美國總統奧巴馬寄予厚望,期待他支持將《集束炸彈條約》提交國會。
中國以「和平發展」自居,中國人民又時常強調不會對世界構成威脅,可是中國裝造的武器卻售予一些不負責任的「爛仔國家」去傷害平民百姓。我們的領導人覺得尷尬之餘,中國政府為何不可以果斷地停止製造和出售集束炸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