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新聞集團主席何柱國高調反擊梁振英,全程談笑風生,妙語如珠,「有氣勢、無悶場」;因是大老闆撐旗下員工,不見得有人說,這是管理層干預下屬的編輯自主或新聞自由。
傳媒光環不碰為妙之前,特首候選人梁振英不點名批評星島對其針對報道,直指對方「抹黑」。文明世界,粗略地亦包括香港,政治與傳媒的關係是:傳媒就某個政治人發表不利消息,當事人若不回應,就等於承認,起碼是默認;但政治人若否認之餘沉不住氣,企圖反擊想說明對方有「惡意」,就容易淪為干預新聞自由。
也即是說,除非證據確鑿,證明報道有誤,不然,新聞界頂着第四權的光環,永遠佔上風。政治人要拿捏得準的是,否認與反擊之間,不去碰那個光環。
就是「說不好」、「不說好」、「不好說」的吊詭。不說好?還是說不好,通常淪為不好說。一些話,就是不方便的真相,就是說不出口。
照計,這一次的爭議本由總編輯回應就好,不必勞駕大老闆。新聞理論說,一間newsroom的日常運作,由編採人員自決,出了錯,頂多由社長、總監道歉;要standby 哪個記者、堅持哪篇報道或評論,由總編輯站出來企硬就得,毋須出動最高的錢銀和管理負責人。
卻是,理論和實踐常常是兩回事。記得嗎,新聞史上最輝煌的「水門事件」一章,《華盛頓郵報》那個拉一國總統尼克遜下台的故事,到底先要得大老闆的首肯,方有得出街。
更大的實踐困惑是,在管理層與前線編輯記者之間,誓要劃清的那條界線查實可以非常模糊。譬如說,若大老闆同時亦是總編輯或社長,怎麼計算?一把尺放在哪?實際的情況且有香港電台,港台內部的最高管理職位,叫廣播處長,官方AO一名, 此人卻同時是港台的「總編輯」。
還有公認為在亞洲電視內部舉足輕重、叫王征的一個人物,他卻自稱不過是高級義工一名,亦即技術上不算是正式的管理層。王氏為人熟悉的,主要是因為亞視新聞錯報江澤民死訊一筆,他一度給(誤)傳為報錯料的「幕後黑手」。這一筆,上周基本上終以政府向亞視以破紀錄的銀碼,罰款三十萬大元了結。
霎時市面的最大反應,一是罰得太少喇;二是政府應「加強監管」管理層干預新聞。先說二,還幸廣管局自己先行確認,無權就電視新聞的內部運作指點江山,不然一個不好,大家這邊抗議管理層干預,那邊反而引狼入室,帶來官方干預!
上周三,應邀參加電台和電視節目討論這個話題,同時說的,是開始擔心政府的監管角色,可以成為日後的政治工具:話你報錯政治不正確新聞,可以罰到你破產!
江總「生死」查無可查
常人常理,罰重點,監管嚴些應是好事。
但說至新聞自由,是文明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務必要小心,never say never。當然,對一個電視台來說,三十萬塊錢事小,聲譽受辱事大。個人對錯報的看法,率先歸咎亞視的「二奶台」心態、underdog mentality,要賭一把, 亟想出個獨家新聞, 威盡國際的scoop;新聞部曾經試圖查證,證實不來後,仍選擇相信管理層的消息來源,故事出了街,賭輸了。這大概是亞視中人都不方便說的話。
最諷刺的是,新聞行業一大操守守則,原是誓死保衞消息來源。
另一諷刺的是查證不果一幕。西方傳媒最多的也是錯報名人死訊,本欄早前亦曾逐一引述,他們出問題的,一般都是疏於查證。但亞視這一幕,來去的主角是江澤民,屬中南海神秘宮廷政治故事,最終查無可查。試想像,若主角是戴卓爾夫人、布殊之類——死了?一定查得到。
三十萬罰款,對一個電視台來說,小數目耳。吊詭的是,以往有對所謂煽色腥、淫褻不雅疑似粗口等等發布的懲罰,一般人都嫌輕,今次重一些,破紀錄地「治亂世用重典」,卻又來了政治憂慮……。
歸根究底,是不信這個政府,不信一國兩制下的特區管治;一日無普選,就一日未得人民授權;而一日無普選,一日都不會有這份政治信任。
種票種人完全赤裸
為了讓香港2017 年「可以」有普選,「有關方面」亦為香港人悉心編劇鋪排,除了小圈子特首選舉假戲真做, 「狼猪騷」有聲有色;一人一票的區議會選舉,種票之餘同時種人, 看前中聯辦高幹黄春平—— 把英文名Huang Chun Ping 改為Jackson Wong——成功爭取當選區議員。
選舉就是政治,一個候選人如此改名換姓圖「去大陸化」,同時疑似隱瞞紅得發紫的政治背景,總有欺騙選民的嫌疑。不,不歧視南來同胞,香港本是移民社會,但黃氏的故事實在太赤裸裸。合法?政治與傳媒準則看齊,即使沒犯法,看來就是unethical,不道德。
叫特首候選人評一評這個?他們會開口嗎?有人批評梁振英批評《星島》,說公民黨早前受到大量媒體肆意抹黑,又不見梁講句公道說話?奇怪,那曾蔭權呢?
真正應該仗義執言,站出來撥亂反正,承認政府就外傭申請居港權、大橋環保官司事宜大話連篇的,是負責施政的特區之首呀。
就像李怡報上的一句, 「要說亞現延遲更正,由中央直接領導的新華社不是更正得更遲?」亞視相對新華社、梁振英相對曾蔭權,香港有太多不方便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