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佔中」運動如火如荼,特首梁振英高調簽署支持,周日遊行的氣勢與泛民「7.1大遊行」有幾分相似,加上親建制傳媒鋪天蓋地的報道,勢令中央官員疑惑:如此聲勢浩大的群眾運動,怎有不成功的可能?這正是內地「收料人」近期最着緊的問題。
姑勿論「反佔中」運動加上多少「反暴力、保普選」等口號,「反佔中」的目的當然是令「佔中」消失。以此衡量,「反佔中」運動不僅無效,兼且適得其反,這可從施永青等人組成的「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委託嶺南大學進行的民意調查得到佐證。
中聯辦和建制陣營花費龐大的人力物力,自我陶醉一番,到頭來誤導中央政府錯判香港民意,恐怕會猶如2003年「7.1」前夕,重蹈覆轍。
嶺大分別在今年5月和反佔中全民投票開展後的7月下旬進行了兩次調查,雖然沒有直接詢問市民對「佔中」的取態,但從其中3條問題的答案可以清晰判定民意走向。
首先是調查問及「愛國愛港」可以「確保選出對中央政府和對香港負責的行政長官」還是「只會造成篩選」,兩次調查中都有約五成人選擇前者,但選擇後者的比例則從31%,上升至37%,這說明香港人愈來愈不同意中央的政改立場。
香港律師會在8月14日的特別會員大會上,以大比數通過對會長林新強的不信任動議,發起人感極而泣,感謝同業的支持,場面令人感動。事實上,要向這群律師致謝的是香港市民,因為他們無畏無懼,挺身而出,守住了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
不信任動議固然最令人矚目,但要了解其中的意義,必須同時看另外兩項通過了的動議,其一是要求律師會就白皮書發表聲明,捍衛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其二是要求林新強收回他在6月16日就白皮書發表的言論。由此可見,「倒林」的原因,是因為絕大多數的律師會成員,認為林新強的言行,跌破了一位律師對其專業價值應恪守的底線,他若不收回這些言論,律師會的成員只有通過動議明確表示:這些言行和價值不代表他們。日前,林新強及其支持者批評行動是將律師會「政治化」,實在是看小了自己的同業,他們犧牲的時間精神、付出的努力、所承受的壓力不足為外人道,豈是為了林新強個人的去留?他們無法不堅持,是為了法律界的尊嚴和價值,不容任何人以會長的身分出賣和褻瀆。
從公眾的角度看,維護法治,有賴法律界謹守原則,如果法律界利用專業地位作政治交易的籌碼而出賣法治,法治還有望維持得住麼?
通過了三項動議,已達到還律師會成員清白的目的,林新強自動辭職抑或厚顏留任,反映的只是他個人品格的取向。當然,林新強去任,在現時制度之下,律師會仍有可能選出另一位不適當的會長,所以法律界要繼續警惕。不信任動議能否通過一向都不容樂觀,但在一個當權者不惜一切顛倒是非,將和平抗爭者說成暴徒,將濫用法律對付異己說成「法治」的時代,沉默的代價,就是我們的尊嚴與自由,很快便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