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公民社會贏了漂亮的一仗。經過21 個團體兩年來據理力爭,發展局長陳茂波推倒了他的前任林鄭月娥的所謂「擇善固執」,終於宣布放棄重建舊政府總部西座的計劃,改為留給律政司及相關團體辦公之用。
雖然同場宣布的律政司長袁國强竭力否認早前的方案是「規劃失誤」,或今次決定是向民間團體「屈服」,但兩位司局長均未能說清楚政策改變的理據,反而用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理由: 「有關決定顯示維護法治的信心。」律政司若果說搬進西座大樓辦公是「維護法治」,莫非指當初要拆卸西座是破壞法治的惡政?
保育西座明明是一個順應民意、尊重文化歷史、糾正前朝長官意志的好事,陳袁兩位卻為了保存林鄭月娥司長的顏面而含糊其辭,白白令梁振英政府喪失了一個爭取民心的機會。
兩年鬧劇代價高昂
由曾蔭權政府一手導演,擾攘兩年的重建鬧劇,究竟令社會付出多少代價?單看政府自己提出的數字:律政司各部門搬進政府山,每年可節省開支1500 萬元。因此,發展局延誤兩年才作出決定,已令公帑損失3000 萬元,還未計算其他部門一環扣一環(例如灣仔政府大樓順延搬遷日期)的連鎖效應。
但更可怕的社會代價,是政府每一步的決策,均視程序公義如無物,不斷削弱市民對良好管治的期望,令大家對人治的劣政習以為常。兩年前林鄭月娥宣布重建的決定前,政府山未經古諮會評級,土地用途未經城規會審議;兩年後的今天,陳茂波宣布推翻重建決定前,政府山同樣未經古諮會最終評級、土地用途仍然未經城規會審議。一言堂的本色,始終如一。
糾錯值得讚賞,但糾錯而不認錯,便會埋下重蹈覆轍的種子,社會無法進步。觀乎今次陳茂波絕口不提決策失誤背後的根源:發展局長身兼古物監督的角色衝突,古諮會缺乏獨立角色,城規程序易被架空,公眾參與機制零亂。政府似乎沒有改革的決心,令人擔憂。
市民從中只能得出一個結論:政府既不重視程序、更不管客觀理據,滿腦子是政治計算,看見受影響的社群軟弱,便硬闖到底;一旦公民社會硬起來,便馬上退縮。這種做法是把統治者與市民對立起來,沒有程序理性作為緩衝,只有政治動員的博弈。國民教育如是,政府山也如是。長此下去,社會衝突必然愈演愈烈。
龍尾保育倚賴政治動員
轉看龍尾人工沙灘的爭議,政府決策的邏輯與政府山如出一轍。政府不惜透過地區勢力和區議會作政治動員,運用環諮會內的保皇勢力把環保理據以一票之微壓下去,然後堅持按「程序」硬闖,卻「忘記」了根據環評條例第14 條,最恰當的程序是由環保署長或行政長官以「申請人在申請環境許可證時提供不完全的資料」為理由,取消或暫時吊銷龍尾工程的環境許可證,重新再議。
一如政府山保育運動,志願人士發掘出鋪天蓋地的理據,並沒有成為政府轉軚的原因;但清晰的理據是政治動員的基礎,民間團體必須促使民意轉向,才能令政府最終在政治計算的天秤面前改變初衷。
政府山成功保育,對於守護龍尾灘運動的意義,正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