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這一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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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4

政改:這一代的事 吳靄儀

打從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港會見各政黨及議員、中央官員在深圳會見香港各界,說是遲來總比沒有好的政改商討溝通,但報道所見,其實中央之意已決,並沒有真正可變的空間。

中央方案的重點為:一、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名特首候選人;二、提委會按照現時選委會「四大界別」方式產生;三、提委會以過半數通過,選出「愛國愛港」的2至4名特首候選人;四、再由全港選民一人一票在這2至4人之中,「普選」出行政長官;五、由中央任命。

這個模式,正是以政治立場先行篩選的假普選;正切合了法律學者指出,百分之一百安全就不可能是真普選的假普選。對此,中央毫不掩飾,李飛打開天窗說亮話:香港普選涉及國家安全,中央理所當然要嚴密監控。

一道管治文化鴻溝

於是餘下的問題,只是香港人打算抗拒還是接受。李飛比特區官員老實,他沒有叫港人「袋住先」,將來還有改善的機會。起碼,李飛不當香港人是傻瓜。而且,中央沒有理由不坦白。控制誰人當選特首是訂立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真正目標,不是「談判」的「開價」,以中央的思維,特區與中央並非對等,何來「談判」?而說明提防「外國勢力」,反映的是中央一貫的思維。語氣可以溫和可以強硬,思維卻是30年不變的。2004年,中央釋出善意,本人有幸隨法律界上京面會當時還是「明日之星」的張曉明。探問政改,他的起點是鴉片戰爭,必須提防外國勢力這一套。當時我難以相信這麼新時代的人物真的有這樣的舊思維,但現在我明白了。

中央官員與香港人之間存在一道管治文化的鴻溝。最近,香港律師會特別會員大會通過了對會長林新強的不信任動議,今天已是中聯辦主任的張曉明質問應邀往談政改的公民黨議員:「林新強這個人犯了什麼罪?要受到社會如此對待他?」中聯辦主任的確不明白。他這問題反映的是以權力鬥爭為政治模式的人治社會思維,所以不信任動議只能理解為「倒林」的政治權鬥,而以大狀為多的政黨,必然就是幕後黑手。他不明白,律師會是個獨立自我管治的專業團體,不是個權力機構,會長沒有個人權力,而是代表成員履行義務的公職,要向成員負責。若他的行為處事偏離成員認為公會應持的尺度原則,成員可以對其提出不信任動議表示質疑,若動議通過,他就要考慮辭去會長職位,以保存公會在社會上的公信力。一位會長在這個情况之下辭職,根本不存在是否「犯錯」的問題,而是他的對錯已不再是公會成員的爭議,他辭職的直接原因是尊重會員大會的意見,而他對會員的尊重,也同時得到會員的尊重,爭議由是畫上句號。

這些原則和程序,目的就是在一個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的社會,以文明的方式,毋須羞辱「推倒」任何人而解決爭端。這不是律師會所獨有,而是專業自治的常態。社會的和平秩序,不是出於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力集團從上而下的統治,而是政府權力與強而有力的公民團體互相約制,共同向社會大眾負責的結果。這套制度,建基在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在我們這一制,香港律師會有堅守原則的制度和決心,只會增強社會的信心,沒有人認為這是「作反」、「權鬥」的所為。

但中聯辦主任不明白,中央官員也不會明白,因為他們治國的思維不同。李飛說,屈服於違法活動,將永無寧日——如果中央不允給普選就佔中,這還成世界?我們以為政府順應民意社會才會穩定安寧。我們急於政改,目標是為了香港的良好管治,但這不是中央官員關心的問題。

中央官員不滿香港「人心還未回歸」,其實也是說同一件事;不是香港人反對《基本法》、不接受中國的憲法,而是不順從。中央官員不明白港人的文化思維不是這樣的。終審法院前任首席法官李國能撰文說:法官沒有主人,法官只對法律忠誠,反映的就是這種文化思維。中央沒打算尊重我們的一制,「人心回歸」的工程,是思想改造的工程,所以國民教育是大使命,相形之下,第23條立法只是以嚴刑峻法管制言論和行為。23條立法不成,推行國教科又不成,何止人心還未回歸?簡直反了!是以這次政改,中央公開表明會強硬對待。

既然中央沒有讓步的理由,那麼香港人是否應「務實」地暫時接受——「袋住先」, 保持良好關係,以圖日後逐步改善?

我們沒有「袋住先」的空間

不幸的是,只要冷靜地想一想推行中央方案的實際後果,就知道我們其實沒有「袋住先」的空間,因為接受中央控制之下進行的特首選舉辦法,實際上就是接受由中央「欽點」、必要時由中央發動群眾選出的代理人做特首,以「普選」授權之名,行使在中央指示之下至高無上的權力,不受特區任何力量的制衡,通過任何中央指示通過的法律,執行任何中央指示的政策。香港特區再無「高度自治」可言,而白皮書清楚勾畫的局面就會全面實現,「法治」變質,司法獨立也難以持續多久了。

練乙錚8月22日在《信報》撰文形容:

「『袋住先』的那東西,既有北京需要的篩選機制,入得閘的人定必唯北京之命是聽,再加上有一塊『一人一票』標籤撐腰,得勝者當特首便有『民意光環』,辦起北京要辦的事來,必然更覺理直氣壯;就算在一些如『23條』的事情上底氣猶覺不足,也大可找一個周融(很可能是目下出了名的那個)調動百多萬群眾簽名上街,繼而安排一些商家學者在旁邊吶喊助陣,一面震懾敵人,一面替自己打氣。有如此陣勢和『民意』,可謂無堅不摧,特府還有什麼北京想要的法案不敢提出?」

如果今日香港人自願接受這個制度,同意這個方案「推進民主一步」,將來有什麼理由不接受結果?現屆立法會,泛民除了愈來愈沒有意義的「拉布」之外,已是無力制衡特區政府,2016年立法會組成不變,下屆35個功能議席仍在,2017之後,立法會內,民主聲音必然更不足慮,中央有何誘因去「改善」這個制度?這個制度縱不能令人心回歸,但也足以隱沒人心未回歸這個難堪的事實,中央起碼已達到全盤控制特區的目標。而且這已是「普選」了,《基本法》第45條「最終」要達至的目標已達至,誰要爭議也難有着力處。

所以,以為中央樂於見到方案得不到通過而「原地踏步」,是沒有想通透篩選方案的涵義廣遠,因為如此「普選」一了百了,對中央管治特區絕對有利。反而今屆「原地踏步」,爭取普選的運動必然繼續下去,中央才是「永無寧日」!

但是,中央立場這麼強硬,香港人有沒有拒絕「袋住先」的空間?有想法認為即使是微細的改善也應盡力爭取,其實這是最愚昧的想法。 若然上述分析正確,所謂「改善」的空間,必然無關宏旨,不會影響實施方案的實際後果,若不改變後果,這個情况之下的妥協就是最差的妥協,因為這是香港人積極參與討價還價得來的成交,以後更無不合作的藉口。

香港僅餘的力量,就是透過立法會泛民議員,對這個斷送香港前途的方案說「不」。這是一場經典的「大衛對哥利亞」,中央只能軟硬兼施威逼利誘但無法強迫議員投贊成票。守住立法會這一關,是泛民議員無可代替的任務,我們應做的,是鼓勵、支持泛民議員完成這個歷史任務。佔中,大可讓別人去佔。

可以想像,未來的10個月,泛民議員一定會承受巨大的壓力。先前的抹黑是小試牛刀,更嚴重的必然陸續有來,發動「選民」網上攻擊,也是少不了。這邊施壓,那邊必然引誘,發動輿論,安排下台階,褒獎如何能為香港「化解危機」、推進民主一步等等各種心戰,不一而足。在這個時候,爭取民主的民間組織,必須冷靜對待,撐住議員,使他們能撐住香港民主,保留改變現實的空間。

會有人說,其實託詞接受,真正的原因是為了防止不接受帶來的社會撕裂,甚至是更災難性的後果,特別是指「不接受,必佔中」的後果。李飛講好了,中央會視佔中為動亂,中央無懼威脅,會「勇敢」面對。(哥利亞勇敢面對大衛?) 如果這是暗示會用防暴警察用武力對待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或藉滲透挑撥發起動亂,佔中三子說他們已有心理準備。更重要的是實際的策略及行動準備,確保嚴守和平、非暴力的防線,這當然不易做,但害怕有人搗亂不是消極接受斷送香港前途的理由。

死力撐住是唯一出路

李飛說到30年前,戴卓爾夫人向鄧小平說,中國收回香港會為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影響」,鄧小平表示,「那我們要勇敢面對災難」,今日亦會同樣面對不實施真普選會帶來的災難。

其實什麼災難是香港人承受,不用李飛「勇敢」。30年前大陸要收回主權,香港人心徬徨,我那代人歷歷在目。那時大陸的政治制度、生活方式和經濟環境與香港人有極大差別,是人心徬徨的主因,為了避免災難,至少減低發生大災難的可能,無數人做了無可估計的工作和盡了最大的努力,當中有香港人也有中央的人員,有左派也有右派、中間派,力求撐住香港,為香港平穩過渡創造最大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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