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似乎不甘心一天被市民「冷落」,急着又添幾個sound bite,用石頭砸自己的腳。在電視發牌事件上,他一直阻撓政府公開真相,容讓中聯辦插手干預,已經又一次激怒萬人上街,他還嫌民怨未夠沸騰,要辯駁「陪審團都毋須交代判案理由」和「中聯辦不可能不接觸議員」。當記者 問他民望低會否辭職,他竟厚顏稱「有議員民望不高,我都不會要求他們辭職」。
語言偽術令人蒙羞
這樣的話出自香港行政長官之口,豈不讓人悲哀!陪審團作出裁決前,會聽法官就法律作出引導,他們只須就事實作出良心的裁決,事後會報告票數,法官亦會發出判辭解釋理據。就當梁振英自己是個法律盲,只要問問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都會知道比喻不倫不類,貽笑大方。
也沒有人要求中聯辦人員見到議員就要掉頭走,也不是說雙方不能見面食飯,但中央不干預香港事務,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莊嚴承諾。兩名議員早前就公開承認,中聯辦的確有出手,左右其投票取向。這就是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鐵證,不容梁振英以語言偽術抵賴!
議員的責任就是要監察特首施政,《基本法》亦賦予我們彈劾的權力,當特首執政「一鑊泡」,我們有權要求他下台。相反,議員的權力來自市民的選票,我們的功過自有大眾監察,豈會由梁振英左右?他連三權分立都搞不清,當然不會着力捍衞!
有此特首,我實在感到委屈蒙羞!香港人絕對值得擁有更稱職的人領導我們!捍衞法治 不容隻手遮天
雖然在我們面前是一幅漆黑的圖畫,但也不是毫無希望。退休大法官向來惜字如金,但李國能都忍不住走出來捍衞法治,更諷刺政府忽然鼓勵政府司法覆核;中大同學鄧敏琳面對特首的慷慨陳詞,有理有節,為我們帶來鼓勵,又有否為梁振英帶來一點羞恥感?他們都不為私利,勇於在自己的崗位範疇中說真話,捍衞香港的制度與價值。
還有通訊管理局主席何沛謙,早前向立法會發出聲明,反駁政府不發三電視牌的理據,為公眾帶來更多真相。主席不畏強權、挺起腰板,固然值得敬重。但更重要的,是證明了法律的重要性。通訊局或前廣管局法定機構,獨立於政府,處事只按照法律與規則,可以是其是、非其非,也沒有責任為政府護航或隱瞞。這正是我們的制度其可愛之處,也讓我們了解到,在法治的保障下,平機會、申訴專員等獨立的法定機構,能作為混世中的清流,令梁振英野心再大,都不能隻手遮天!
更讓人佩服的,是顧問公司亞洲區總裁伍佩瑩小姐。她經營一個商業機構,寧願失去一個大客戶,也要站出來,痛陳梁振英政府從顧問報告中斷章取義、扭曲事實之惡。這份風骨,值得敬禮。雖然基於保密協議,我們無法得知報告的全部,但能逼得她走到反擊客戶這一步,反證了她的專業是受到政府何等冒犯、政府的回應讓她公司受到何等冤屈!
梁振英的政府,就像是要破壞香港制度與文化的病毒。以上的每一位,乃至每次出來遊行示威、對抗不義的大眾,就是白血球,在各自處身的器官中工作,製造抗體對抗病毒。對抗的過程的確不容易,但若放棄,就會被病毒有機可乘,令香港病入膏肓,最終只會應驗「香港已死」的詛咒。
我懇請諸位不要輕言放棄,為香港、為我們的家、為我們的下一代,在我們各自的崗位,敢言發聲,奮戰到最後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