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立法會提出了從政以來,第七次之普選辯論動議。回歸十六年,如何達致普選這問題一直纏繞着香港。○七、○八過去了,二○一二也過去了;究竟問題在哪裏?我相信普選的最大障礙在於缺乏互信:中央不信任香港人,香港人也不信任中央。一○年五區公投後,連民主派內部也缺乏互信。
今天的我們,似乎離開普選愈來愈遠!中央不信任香港人,是因為我們的背景,也因為中央相信部分香港人不接受共產黨:普選後的香港可能更難以駕馭,有些人會搞分離主義,有些人會搞港獨運動,怎麼辦?香港人不信任中央,是因為中央是極權主義者,也因為中央表面上不尊重香港的核心價值如新聞、言論、思想自由等;再加上差不多每天都看到、聽到內地的負面新聞:一個貪腐專橫的政府如何可信?在香港民主派內,激進派不相信溫和派,因為激進派相信只有以激進行動才能令中央「屈服」,溫和派只會「出賣」香港。溫和派不信任激進派,因為溫和派相信激進行動只會令中央態度更強硬,進一步分化社會,令普選更遙遙無期。
既然缺乏互信基礎,要落實普選便首先要同時給予中央及香港安全感。所以落實真普選唯一關鍵在於避免極端的選舉結果。那麼怎樣才可以達致一個既令建制派與民主派互相制衡,但同時容許主流意見當道的民主選舉制度?讓我們試看看有沒有這樣的可行方案。
擴大選委會選民基礎
先說普選行政長官。《基本法》規定提名程序須包括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現時之共識似乎便是把選舉委員會轉化為提名委員會。
但現今之選舉委員會只由二十八萬選民選出,並不符合廣泛代表性之要求。香港人怕這小圈子提名委員會只會把主要民間代表篩選出局,所以首要工作應是把選舉委員會之選民基礎擴大至一個合理的水平,讓香港人感到主要民間代表不會被篩選出局。但中央也害怕一些激進、甚至反共的人當上特首,也害怕太多候選人令變數增加。假如提名下限設於一百五十人,而提名上限設於二百人,那麼特首候選人只會是六至八位。再加上特首當選必須有過半數選票支持,那麼中央害怕失控之可能性便會大大減低。
至於普選立法會,二○一○年的政改方案證實了全區比例代表制是可行的。更重要的是,全區選舉結果難以一面倒向一方。如果最終方案是以全區比例代表制替代功能組別的話,那麼二○一六的政改方案必須把現有之五位全區比例代表制產生之議席增加,取消區議會提名之限制和分組點票,那麼邁向全面普選的方向便更清晰了。這樣一來,香港人不用怕終極普選方案並不符合普及而平等之原則,中央也不用擔心激進政黨一黨獨大壟斷立法會。
當然,缺乏互信可能永遠存在;但中央有莊嚴承諾,港人有強烈訴求,普選這議題始終也要有一個了斷。民間說等不了,民主派說等不了,現在學者也說等不了。香港現正站在社會撕裂和動盪的邊緣,是時候要相信理性分析和政治判斷;因為香港成敗,正在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