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看新聞報道,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除夕出席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時發表講話,重申要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這個說法,跟他早前在聽取特首梁振英到北京述職後,強調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但同時必須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正確方向前進的講話,是一致的。
不是一般人口失蹤
按照中央的政治習慣,「有講到」的確比「無講到」好。正如2014年,李克強總理在提交《政府工作報告》時,只說將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沒有如常提及貫徹「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時,即惹來各方的擔心和揣測,以為中央「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不存在了。
「一國兩制」近年變成怎樣,香港人是感受到的,而且那個感受是足以反映事實的。正當大家擔憂「一國兩制」要怎麼走下去時,卻發生了銅鑼灣書店李波「被失蹤」事件。
銅鑼灣書店專門售賣有關內地的政治禁書,自去年10月至今,已有多名股東和管理人員先後在海外和內地失蹤。股東之一的李波更於日前在香港如常工作時,在沒有攜帶回鄉卡,更沒有入境處出境紀錄下被人帶返內地;據李妻轉述他來電時的說話,指他要「配合調查」,暫時未能回港。這樣,「李波事件」很可能不是失蹤人口案,也不是綁架案,而是內地官員來港「執法」,毀滅「一國兩制」和司法獨立的憲制和法治危機。
事實上,多名有共同背景的港人在短期內失蹤,已證明他們的「失蹤」是與其工作有關;李波的說法,更意味其他失蹤者也並非失蹤或綁架,而是同樣被內地官員抓去「協助調查」。
期待政府適切回應
若然這些合理推測屬實,則《基本法》第18條說內地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不在香港實施的規定,第19條說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以及第22條說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都一次過違反了。
而《基本法》第27條說香港居民享有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以及第28條說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監禁的權利,都已經沒有了。
茲事體大,所以筆者在得悉消息後,已立即去信保安局局長跟進事件,以及要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批准在明天(1月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緊急質詢。筆者肯定,全港市民都極之關注事件,更期待特區政府有適切的回應和行動。
中央政府如何處理今次事件,絕對是《基本法》、「一國兩制」和法治制度是生是死的指標。事件亦提醒了大家要對高鐵「一地兩檢」加倍警覺,因為如果我們對內地官員來港執法感到不安和抗拒的話,「一地兩檢」則正是要將之合法化,若然落實,我們便再沒有理據去拒絕內地官員來港執法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