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移交廿載,最未能成功收編的,大概是法律界。然而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在2012年所預言的「一場前所未見的猛烈風暴」,正在侵襲司法獨立。
上月張德江委員長在「紀念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近8000字講話,提出「以強大的法律武器」去解決遇到的各種問題,更5次提及中央擁有「全面管治權」,和對特區政制發展問題「決定權」。接踵而來是張曉明、饒戈平、田飛龍等人,力推釋法常態化、制度化、仔細化。開口「依法辦事」,閉口「全面管治」,正在偷換的,是以法治人(rule by law)與以法達義(rule of law)兩套理念,奪去的是《基本法》第2條訂明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的立法原意。中共廿年來,收編了新聞界、宗教界,偏偏收不了法院。這種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三權合作」、為政權服務的「法律武器」,正試圖無所不用其極強行移植到香港。我們必須警惕恆常釋法實為步步進逼削弱香港法治;法律界更應了解法庭與法官必須保持獨立,罵亦不能還口。眼見歪理橫行,直斥其非的責任,則落在這個專業界別的每個人身上。
法治丕變已反映在港信用評級下跌
政治勢力如此密集地扭曲法治,未到2047 年,「走樣變形」的不單止是基本法,更將會嚴重影響未來5年香港是否仍是受國際公認有制度優勢的政經體系。此一體制,正正是1980年代中共構想一國兩制時最想保留香港的那一制。基本法第5條訂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意在約束中共的黨政策治不施於香港,中共權力受憲制規範約束,以保持香港這個資本主義制度下一直行之有效的普通法不受侵蝕。普通法的法律內涵(rule of law),定必包括與生俱來的人權、自由、司法獨立,以彰顯公義,即公道不止在人心,亦體現在法律之中。法治,即以法律語言演繹良知與誠信。若一地法律定義竟可在短短廿載,三番四次不經充分討論、不按規矩僭建,這種法治丕變,已反映在香港國際信用評級連連下跌的事實中。若不制止,中港皆輸。
一國兩制構想於中共相較開明的1980年代初,原意是在固有體制中,中港也在一個持續民主化的動態穩定進程;然而六四事件以血洗京華作結,中共那一制急轉為威權政制,香港這一制的民主進程勢必被一再拖延。今日擺在眼前的更是從經濟、法制上步步進逼,這一代人以為保持沉默可苟且偷安,輸的將會是下一代,甚至世世代代的未來。回顧20年, 「零三七一」50萬人上街拉倒惡法、SARS病疫中捨身救人的醫護人員、20萬人出來反洗腦國教、79日傘運佔領之後公民社會更自覺深入社區、執紙皮的朱婆婆受不公對待時萬人發聲,這些不平則鳴、在苦難中無私地擇善而行,一次又一次創造了屬於香港的奇蹟、煞停了幾次侵襲與危機。靠的,全是香港人自己。
筆者因為2003年政府強立23條而從政,進而關注基本法第45條對香港的政制發展;公民黨成立,希望以法律和專業與公民社會共進退。所有奇蹟,皆來自累積。黑衣遊行、五區公投、六四七一等等大事件以外,關注弱勢、爭取動物權益、支援特殊教育需要學童,以行動踐行公民自主的可能。在社會的各個環節寸土不讓,公民社會茁壯連結,才能把握改變的契機。路阻且長,卻是我們必須與群眾一同累積、前進的出路。
今天的堅持才能成就未來
香港常見的地質——花崗岩,礦物結節甚多;風雨侵襲,有些因為鬆散而輕易粉碎,有些卻因其幼細綿密扣連,更能抵禦風化。我們的命運互相牽絆,也連結過去當下。我們的種種善因惡行,將見諸我們的未來。我相信法治與公民社會的堅持、守護香港本土的文化與價值,就是守住香港的堅強特質。幾經風雨,多番刷下亦也可如獅子山一樣,超越50 年大限,百年不倒,成就自己更有個性氣質、足以自豪的面貌。香港人真正的獅子山精神,不止於苦難中同舟共濟。我相信今天的堅持,才能成就我們自己、成就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