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中,以引述他人意見的方式,聲稱「部分政黨、政客在大型基建項目快將上馬之際,借環保、保育之名,利用法律程序或其他手段加以阻撓,為求達到一己的政治目的,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和長遠利益」。他並且要求市民大眾深思「那些阻撓基建工程的政黨、政客要追求的,究竟是環保、是保育,抑或是拒絕經濟發展、拒絕創造就業、拒絕香港與內地進一步融合?」民建聯議員和應,暗示公民黨和筆者,正是特首口中的罪魁禍首。
在政府就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申請上訴之際,曾特首發表上述言論,有違法治精神,社會上已有公論。但我們願意心平氣和,反思曾蔭權的論述,超越政治立場,明辯香港前途。
歸納言之,曾蔭權的言論帶出了3 個問題。
一、環保會否阻礙經濟發展?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3 月提出「徹底轉變唯GDP 的觀念」,他強調, 「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生活,需要不斷地增加經濟總量,但是這種總量的增加是不能以過度地消耗資源、能源和污染環境為代價。那樣不僅不可持續,而且會給我們子孫後代造成影響」。按照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石建勳教授的解說,中國政府正在引導經濟從「量的增長」向「質的增長」作根本轉變〈註一〉。
香港是中國境內最發達的城市,最有條件追求「質的增長」,而環境保護正是必要的手段。
港珠澳大橋建成後,若果政府不理法庭裁決而一意孤行,每天將有幾萬輛車過境而沒有任何防污管制。大量過時的「墨魚車」,可以在珠海入境前注滿便宜兼濁的燃油進入市區(廣東省出售的柴油含硫量比香港高40 倍),已經污染爆燈的中環、銅鑼灣和旺角屆時如何負荷?過境車輛愈多,曾蔭權口中的經濟發展愈成功,但這是香港人樂見的「增長」嗎?
過去5 年香港因為空氣污染導致的經濟損失共837 億元,提早死亡的市民共4960 人〈註二〉。5 年前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議政府動用500 多億元,全面推行幾十項措施,徹底控制香港境內的空氣污染源。特區政府不理睬,但假若這500 多億元能夠挽回三分之一的經濟損失,每年投資回報已逾10厘,遠高於把財政儲備存放在金管局所得的回報。
公民黨多年來苦口婆心,敦促政府下決心投資於清新空氣,為建設大型基建解除主要的環境瓶頸〈註三〉。
事實俱在,一個聰明的政府,可以把環境保護變成推動經濟發展的手段。正如英國倫敦市,在上世紀50 年代因毒霧和泰晤士河的污水而臭名遠播,但多年來下決心投資環保,尺度遠比香港嚴格。另一個例子是韓國總統李明博,他擔任首爾市長時,力排眾議將清溪川的環境徹底根治,令全市煥然一新。環保不但沒有拖垮倫敦和首爾的經濟,反而成為她們在國際上競爭的優勢。
二、中港融合應否不惜代價?
在曾蔭權口中, 「中港融合」儼如聖旨,不准質疑。但官方鼓吹的中港融合究竟是什麼貨色?說穿了只是大搞跨境基建,對於法制和人權等有利兩地人民的「軟件融合」,則絕口不提。
以橫跨后海灣的西部通道為例,政府投資78 億元,2003 年開工,2007 年通車,沒有因環保問題阻延。今年車流量約每天9000 輛,只是原來預計流量的兩成,還有剩餘能力每天7 萬輛。若果以金管局的平均年投資回報率5.9 厘計算,加上營運費用,香港市民正在每年補貼逾5 億元。儘管如此,為了額外增加每天2 萬輛車的過境能力,政府準備花過百億元在明年興建全新的蓮塘口岸。
不計成本的「凡是派」會說,即使今天使用率偏低,明天使用率會上升,跨境基建是策略性投資。驟聽言之成理,但大家只要問一句:若果政府在8 年前先把78 億元資金拿來興建居屋1 萬間或公屋2 萬間,待有足夠過境車輛需求量才興建西部通道,豈非兩全其美?
當權者不惜代價「超前建設」,是刀不血刃地剝削了大多數市民。建制派製造基建延誤的假象恫嚇市民,只是突顯出政府無心投資於民生項目,拒絕創造多元化的就業機會。
美國銀行美林證券發表報告,新加坡今年第一季的國民生產總值為639 億美元,歷史上首次超越香港近一成。分析員認為香港落後的原因,包括空氣質素惡化和過渡倚賴金融業及「中國因素」。建制派堆砌的「狹義中港融合」願景,會否削弱了企業轉型的動力和令政府不思進取?這的確值得社會深思。
三、政黨協助市民司法覆核
是否別有「政治目的」?
什麼是「政治目的」?這個中性的名詞,被暗喻為「不可告人的陰謀」。其實司法覆核只是市民通過司法程序,尋求糾正政府違法行為,整項程序由法庭主導,嚴守公正透明的原則,全部在陽光下進行。若果申訴人沒有政府違法的理據,法庭從一開始便會拒絕審理。指摘政黨濫用司法程序,等同指摘法庭變成政治工具。
當小市民的權利受當權者踐踏,負責任的從政者提供協助,使脆弱的大衛能夠面對力大無窮的哥利亞,扳回一點勝算,正是法治社會的最後一道防線。政黨在社區的功能猶如消防隊,誰願意養活一班平日派派米,卻在大火時不敢破門入屋救人的消防員?
在港珠澳大橋官司,公民黨員協助東涌居民的政治目的就是提醒政府守法,保障市民健康,促進可持續發展,正好與溫總倡導的「徹底轉變唯GDP 的觀念」不謀而合。反觀建制派歇斯底里的反應,他們是否亟欲將「黨大於法」的觀念移植來香港?
香港沒有經濟衰退,但正在經歷一場全民受害的「社會衰退」:污染惡化、貧富對立、樓價失控、社會不公的怨忿加劇〈註四〉。可惜曾蔭權政府把經濟增長奉為神明,對社會衰退卻未有對症下藥。
今次事件引發出兩項左右香港前途的課題:如何防止行政機關為達政治目的而衝擊法治?如何促使當權者正視社會衰退並設定「質的增長」為政策目標?這是香港人不能迴避的挑戰。
〈註一〉《人民日報》海外版,2011 年3 月16 日
〈註二〉香港大學達理指數http://hedleyindex.sph.hku.hk/home.php,包括2006 年5 月30 日至2011 年5 月30 日的實質損失及無形損失
〈註三〉公民黨《綠色新經濟》行動綱領,2009 年3 月
〈註四〉On “social recession” see Well-being, economic growth and social recession ,Jonathan Rutherford, 2008 and Prosperity without growth , Tim Jackson,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