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公民黨、社民連兩黨宣布推動變相公投,不少主流傳媒一直批評。最初,有批評說這不算公投,只不過是一場補選,但自從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發表「嚴重關注」的聲明, 「補選」跟隨最高指示被定性為違法違憲的「公投」。不過依然未有人指出究竟違反哪一條法律。
最初,有批評說公投運動風險太高,注碼太大,輸掉議席便喪失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否決權,但自從建制派玩杯葛,輿論的矛頭不是針對逃避民意的一方,而是指摘願意接受民意的一方即使無對手都要搞一場「鬧劇」。
也有批評說公投運動浪費公帑,要求選民投票支持「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何不參與政府的諮詢?
其實這根本是政府應該做而沒有做的工作,曾特首不是口口聲聲說要在任內解決普選問題嗎?唐司長不是叫我們登上普選號列車嗎?林局長不是說要依法辦事嗎?真普選必須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特區政府雖然承認現時功能組別不普及、不平等,卻不肯做任何修改,諮詢文件推說「過程太過複雜,涉及很多不同界別和人士的利益」, 那如何說服我們再等10年,到2020 年問題便會解決?
要減少或廢除功能組別,根據《基本法》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同意,但立法會中功能組別議席已佔了一半,他們大部分人不肯放棄特權,平時靠分組點票機制以少數壓多數,加劇社會的深層次矛盾。
最新近的批評說公投運動的口號過激,曾特首說「惡意激烈的抗爭,拒絕妥協,只會加深我們的矛盾」。曾特首難道認為,妥協不必講原則,不必設底線嗎?05年遭立法會否決的不民主政改方案,5 年後重提一次,如果不接受,就原地踏步,這是妥協還是投降?
全民表態,有何不可
香港從來不是一個以言入罪的地方,人人有喊口號的自由。就像元旦、七一遊行,參加者自攜標語,各有訴求,習慣百花齊放,但主調是爭取雙普選。5 區公投運動喊什麼口號,不影響它的本質,不記名的投票比遊行更方便、更科學地統計支持廢除功能組別的人數。
加劇社會分化的罪魁禍首,不是5 區公投運動,而是曾特首與建制派包庇的不公義政制,無視貧富懸殊、官商勾結。廢除功能組別,實現真普選,才可減少社會分化。功能組別應存或廢的問題爭論經年,在一個文明社會,投票是理性而和平地解決社會上意見分歧的主要方法。
這場新民主運動要認真對待,全力以赴,但不必經常惡形惡相,張牙舞爪,劍拔弩張。5 區公投第一階段廣告口號是「全民起義」,呼籲選民團結透過選票共同推動民主,《文匯報》引述一名網民玩拆字,把「起義」拆解為「起來爭取公民黨慷慨就義」,頗有幽默感。如果有人硬是要把「鬧劇」這頂帽子扣在5 區公投上, 也可拆解為「祈盼一齣熱鬧的喜劇」,快樂開心地投票,全民表態,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