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發展委員會政制小組上周結束最後一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歸納委員對2012 年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意見,避重就輕地說,多數委員贊成2012 年立法會增至70 席,新增的10 席一半由地區直選產生,一半是功能組別議席,即直選及功能組別各35 席。筆者是委員之一,在這裏作一些「補充說明」。
社會的主流意見不是增加功能組別議席,而是減少,取消小圈子特權階級。既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2020 年落實立法會全面普選,那2012 年應如何改制,才可在中途的12 年「循序漸進」地達至2020 的目標?功能組別議席一旦在2012 年增至35 個,2016 年有什麼張良計,可以順利過渡至2020 年功能組別議席是0?
除非,政府根本不打算廢除功能組別,反而準備扭曲普選定義,將功能組別說成普選。林瑞麟含糊其辭地說: 「不需要這麼快為功能界別長遠存廢的問題下結論。」他又說: 「我們沒有權責,沒有憲制的基礎這麼早為2020 年的立法會組成定案」, 「要等到2017 年普選產生的特首和2016 年產生的立法會處理」。政府的意思是,本屆政府和立法會無權處理2020 年立法會普選方案,今年9 月選出的新一屆立法會,甚至是2012 年選出的政府和立法會都不會處理,一直拖到2016 後。那曾蔭權去年競選連任特首時,誇下海口5 年任期內徹底解決普選問題,豈不是自欺欺人?
再看政府傾向增設的5 個功能組別議席怎樣分配,林瑞麟說有兩種意見,其一是現時功能組別沒有涵蓋的界別,例如中小企、婦女、中醫等,第二種意見是區議員互選。
嚴格分析,有三種意見。先論第一種意見,是倡議增加傳統功能組別。每個界別都想維護本身利益,強調對經濟的貢獻,應佔一個議席代表業界聲音:中醫、中資機構、中小企便是例子。此外,地產併建造、體育併文化,現各佔半席,都在喊分拆,爭取自立門戶。亦有工商界人士表明,功能組別無論如何變動,須維持25%是工商界議席。功能組別永遠分贓不均,若要廢除功能組別,誰先領死,同樣爭論不休,造成內耗。增加5 個小圈子功能組別,何苦呢?
第一種意見中亦有倡議以身分代替功能劃分,例如婦女、長者界,各佔一席。這就是2020 普選大方向?在地區直選之外,每人按不同年齡或身分(男、女、老、少等)取得一張「功能」票,每人兩票?或者,政府引入變相的彭定康「新九組」方案,將現時未有「功能」的200 多萬選民歸入這新5 席而每人多一票?
負責任的政改須討論最終立會如何組成至於第二種意見,是只限民選區議員有權互選,抑或委任區議員都有分?林瑞麟繼續迴避,他說: 「不需要現階段下定論。」區議員互選方式一樣影響深遠。是否意味政府將會「循序漸進」地發展地區政治,區議員在立法會的成分愈來愈重,到了2020 年立法會一半議員來自區議會?政制若有根本的改動,應先深入探討,而不是簡單地隱含在中途方案,將來在2020 年要一下子大動手術。
總的來說,要討論2012 年立法會選舉辦法,不能逃避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負責任的政制改革,必須討論最終立法會如何組成,行政、立法之間才能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否則,所謂「邁向普選」毫無方向可言,由現在至2020 的12 年間,只會愈來愈迷失在亂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