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那日黃昏,坐在文華東方酒店的大堂,用三分鐘的時間,檢視我一段二十五年長的文字戀情。
那是八十年代中,在婚後的家,偶然在書架上抄到本薄薄的舊書,叫Not a Penny More, Not a Penny Less,說數目剛剛好,叫人欠多少還多少。那是個中篇小說,四個主角是一場商業詐騙的受害人,於是挖空心思設計佈局, 自行上演復仇記,用我們的今日術語,就是「錢債錢償」,各自成功成為the crook’s crook,騙子中的騙子。
作者Jeffrey Archer,給英前首相戴卓爾夫人叫做the extrovert’s extrovert, 「外向人中的外向人」。
事實是此人不但瓣瓣通,更要讓人知道他樣樣精。Archer,弓箭手,音譯艾徹爾。
那本書的開頭, 有這麼兩句:
「要合法地賺一百萬,總是很難。
要非法地賺一百萬,通常會容易點……」自此一頭栽進,這副對文字的沉迷,之前只限於中文——因為金庸、倪匡,當然還有亦舒。是亦舒說的, 文字, 只分好看與不好看,艾徹爾的英文,就是好看得不得了。
由是打開了讀西方流行小說的一扇窗,因為艾徹爾,個人讀書榜上多了好些名字, 像寫《達文西密碼》的Dan Brown(最好看的其實是Digital Fortress),擅長法律奇情的John Grisham,毋忘專攻冷戰間諜角力的John Le Carre。(艾說: 「我跟他們不同,不能比較,也不必比較」)。
四分一個世紀下來, 縈繞不捨的, 仍是一場非常藕斷絲連的初戀,因為:
一、老是跟大學生說,要學好英文,念乾淨美麗的現代生活英語,讀過莎士比亞、海明威、蕭伯納、毛姆等等,仍然不夠,讀眼前活生生的Jeffrey Archer,也許先由他的短篇小說開始。譬如說, Twelve red herrings, 十二條紅鯡魚, 淨讀書名,已得先學會這款魚原來解「誤導的點子」, 有我們「聲東擊西」、「顧左右而言他」的意思。
二、用中式情懷形容艾徹爾,是其人由書畫琴棋詩酒花,至柴米油鹽醬醋茶,無一不曉。他的小說,從政壇的波詭雲譎( First Among Equals) 、商界的不擇手段( Kane and Abel),到新聞與法律的明暗忠奸( The Fourth Estate) 裏頭有句話: 「Don’t break it, just bend it as far as it will go without snapping.」別犯法,把法律扭曲至盡,但不要扭斷,本本都unputdownable。
更讓初讀者出奇的是,這個說故事的人對運動及藝術的認識——此人曾是代表英國的短跑選手。他近年的一本Paths of Glory,描述一個英國人要成為第一個攀上額菲爾士峰。這是本讀者唯一未掀至最後一頁已知結局的故事,因為我曾訪真正做到、活回來的Sir Edmund Hillary。
艾徹爾一度是英國保守黨的金童子,也是個一時損手爛腳、一時風生水起的投資者,亦是個業餘地專業的藝術品拍賣官。其後在酒店房間,聽他一包過: 「我十七歲搭上個藝術老師, 十八歲out of love with her, but in love with art.」他筆下的長篇重頭小說,屢屢有epicy 史詩式的經營, 情節橫跨數代,通常亦橫跨英、美之間的一截大西洋。他會寥寥數頁,道盡何謂真正的君子之道( A prefect gentleman),他也會用千言萬語,描述人性的陰暗、自私、貪婪,生活上各式各樣的放縱,由腦袋至口袋至整副皮囊的bingeing。Jeffrey Archer, the modern Dickens,現代的狄更斯。
事發
第一次見面,卻沒有驚為天人。事實是,酒店大門口走進一行人,本訪者第一眼先認出的,是他的出版社代表。艾徹爾身材一般,那張臉,就像書上的作者近照,五官端正但普通,就是芸芸眾生的眼耳口鼻。最出賣他芳齡七十的,是他額頭上「井」字形深刻的皺紋;隨附那麼一點僕僕風塵。
他剛自印度抵港,之後繼續巡迴紐、澳,宣傳他的新書。這大概是書商的合約要求,但,以他已得的名與利,肯定已「肥到襪都著唔落」。若有得揀,會不會仍然樣飛來飛去?在電梯中,他答:不。但想了想,再加一句: 你只能活一次。(You only have one life)。
爭取對話時間,跟他說,原擬帶來Not a Penny More請他簽名,但因為是疑似初版珍藏, 「藏」得找不。他說:Oh dear。當下隨身的三本,一自然是他最新出的Only Time Will Tell,他聽了笑, 「excellent」;二是那本征服喜瑪拉雅山的《Paths of Glory》,他說: 「書評認為那是我最好的。」(They say it’s my best)三是個短篇小說集, A Quiver Full of Arrows, 「一箭筒的箭」;Archer,弓箭手;對這一筆,他卻反而保持沉默。
這本「箭筒」的書,卻也真有作者真人的影子。是這樣的,上到房間,艾徹爾的行程因為如料over-run,還先得做《亞洲華爾街日報》的一個網站訪問。去光明正大地偷聽,聽得他先投訴在香港中環買不著襪子,而這一區之人多,令倫敦的牛津街成為靜局地帶…… 「I’m very much a regimental person」。咦,這一句,在書中不就有個主角,給他形容為anexact person,事事有條不紊。
然後是他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他是個storyteller,不是writer。怎麼定義呢?他說,像流行欒手跟傳統歌劇的分別;拿諾貝爾文學獎的,都是作家,像《百年孤寂》的馬奎斯,而寫福爾摩斯的康南道爾,以至狄更斯,就都是說故事的人…… 「Graham Greene, yes, a cross between.」在AQuiver一書,不也就有不知名的作家給說成a cross between 托爾斯泰與狄更斯,and so should be paid accordingly。而非常Jeffrey Archer 筆調的應對,是「Neither was paid particularly well , if I remember correctly.」。
終於眼珠對眼珠跟艾徹爾面談。怎麼行程不包括日本? 「哦,日文翻譯本要在明年方面世。」也即是說,香港果然是個英文書市場。不,跟日本發生了天搖地動的大災難無關。
他最新的長篇Only Time Will Tell,會有四本續集,講一個家族的百年蒼桑。跟他說,序幕的私生子與同父異母妹妹戀愛的情節,有點feeble。他不以為忤, 「你等瞧。」這是他最後的project 了吧?一年寫一本,末了都七十五歲了。「我會活到一百歲!」
他忽然佯怒, 就像他筆下的mockindignation。「退什麼休!我寫完不過七十四歲,不是七十五!」
那個忽然場面,像真有人會因為一年的歲數,跟你拼命。
書中叫Maisie 的母親的母愛……
「Maisie is my mother.」書中有個奇男子, Old Jack Tar, 就非常Dickensian……
艾徹爾意猶未盡,送到門口。我另有一重要約會,必須先辭,他還有點空檔,我沒有了。人世的許多偶然,造就必然。
後語
斷續用了三日的時間,咀嚼這十五分鐘的訪談。陶傑說, 「Archer 好,夠bad,夠cunning」。他甚至坐過監。原想與之談政治,話說香港有個公民黨,終於託人補問的,是彭定康是否原有機會做英國首相?傳回來的答案,是「not a hope」,老先生繼續用手寫作, 最憎e-book。「…the young can damn well do what they like , but I’m not changing.」Archer 也不必change 了,他老早瞄準箭靶,射中紅心。
Only Time Will Tell作者:Jeffrey Archer出版:Macmi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