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常有年輕人用上「十卜」一詞,音譯自英文support,即「支持」之謂。年前學識,早已見怪不怪。虛擬世界,無疆無界,展覽的語言,肯定包括粗口,或有人覺得不雅,以至淫褻,或有道德學家認為必須審查之。
但,這句那句,如何清洗,文字與圖片應有怎樣不同的待遇,是否需要成立一支龐大的網上警察隊伍?想想都令人累。要審查淫褻與不雅內容,除了擺明犯法的事宜,諸如兒童色情,不然很難以法律界定。這甚至不淨是道德問題,一句老話,道德在誰的口袋裏?而是品味的包容。這,受得了,那個,受不了。品味,可以是非常個人的。
社會一條隱隱的大圍準繩,會視乎事件,視乎情況,視乎個人上下浮動。在現在的審查制度下,誰可以擔保審裁員有「代表性」,會是個難題。當然,擴大審裁人數,比不擴大人數好。
政府剛提出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檢討建議,有好幾點令人非常不安,像收緊合約條文,令服務供應商可終止客戶的上網服務,就變相命令網絡商成為道德判官。而日後網民要瀏覽成人內容,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可能要提供信用卡資料核實年齡。但私隱呢?若一個成人並無信用卡,豈非就得受階級歧視?
現實比戲劇更戲劇
網上資訊,自由散漫,驟看似無可無不可。個人經驗,卻是另一回事。九月六日,我的facebook戶口就給無端平白地刪掉了,理由是忽然有許多(外來的)粗暴成分。不懂得怎樣去查證,遑論抗議或上訴。這番遭遇,我自然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也更增添電腦網絡的神秘。
近日與大學生在網上不過交流數分鐘,過程卻擾攘得厲害,因為對方不斷質疑,我是否真的 Miss Mo。說來說去,就是數碼空間公信力的問題。
卻是,這邊廂,個人身份會令人存疑,阿甲可以扮成阿乙;那邊廂,直去到國際層面,一些資訊,透過網上一傳億兆的威力,會令人深信不疑。
一本美國流行小說,賣的是這樣一個故事:互聯網出現了一條短片,標題「拯救康士坦丁」,畫面見自稱就是康士坦丁的男子,聲淚俱下,控訴後蘇聯的俄羅斯如何殘殺國民。小說家這樣形容:「A digital raindrop in the intenet ocean quickly exploded into a pixel-and-byte tsunami the size of a continent.」未幾,各大國領袖開始質疑聲討莫斯科。
情節繼續:克里姆林宮嚴詞連番否認,世人當中的有識之士,也開始懷疑那個網上短片是贗品,其中包括總部在倫敦,由中國人成立及付鈔的一個國際智囊組織,但一日,組織中人給集體冷血暗殺。網上繼續流傳謂,殺人者乃俄羅斯,因為他們知道,那段網上假貨,不就是中國人的作品。開始構成世界大戰危機。
故事的真相是,一切都是軍火供應商的精心策劃,各國果然都要加緊國防裝備,淨是中俄兩張訂單,已經非同小可……。小說家言,固不足信。但真實人世,往往比戲劇更戲劇,更荒謬。可曾記得,「九一一」的電視畫面,讓多少人初次看來,霎時以為是荷里活製作。
而互聯網的威力,時至今日,已有目共睹。法律往往追不上科技。權力一方,仍然要管,法律管不了,就強行又拉又鎖。在大陸,就一直見管得不可開交。
在香港,自然也要管。不過數年前,還可以說,電腦在香港,尚未曾成為主要的政治渠道,原因有三:一是電腦要花錢;二是技術未普及;三是網上資訊來源曖昧,未必信得過。但到了今天,已見電腦益發像家居電視一樣普遍,要按的鍵,也愈來愈簡單。唯一的普世障礙,仍是個公信力的問題。
但不要緊,信者自便。當八十歲的老人家一樣「玩」facebook,中年婦女識得自行google,此時此地,若能動員尤其年輕一代,就是政治力量,可以「雄霸」虛擬世界。
二十三條談虎色變
說的,是政治,眼下政府意圖規管網上自由,打的旗號,是要管制淫褻及不雅資訊的發布,目的是保護兒童及少年。這項官方舉措,聽上去大條道理,卻仍然給迷迷叫作「網上二十三條」,說到底,就是人民不相信這個未經人民授權的政府,怕它會聲東擊西,以反色情為名,打擊政治為實,踐踏網上空間。
跟二十三條的情況比較,確是不相伯仲。二十三條說的是國家安全,更是大條道理,有哪個社會不講國家安全?卻是,二十三條至今未立法,勾着懸疑的一個字,就是人民的一個「信」字。
政府諮詢道,網上或「只規管向公眾人士的發布,不規管個別使用者之間的傳送」。但,「公眾」往往不就是由「個別人士」組成,「私家地公眾」,可以合法地犯法。也即是說,真要管,就要全盤地管,人人都管。這,網民不可能接受,因為一言蔽之,就是網上二十三條。
事發年初的淫照事件,有風起浪。曾幾何時,政府也曾有的放矢地,要管制報紙的淫褻不雅內容,至曾有建議謂,這類版面應以粗紅線對角一劃,以茲識別;而保障私隱,西方更有嚴刑峻法對付傳媒,偷拍還應刑事化……。
繼續不了了之。香港的不同之處,是我們沒有民主。香港地,一日沒普選,人民對政府,就是談不上完全的一個「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