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讀舊時的《星島》日、晚報長大的,少時從報上學會西洋的一句: 一沙一世界, 一花一天國。文藝之餘,亦領會這就是中文的「見微知著」。今天,世道已慣之餘,更理解生活並非要日日大道理,人人包青天。事實是,日出日落,講雙普選、反什麼替補機制、要打沉洗腦教育之餘,大家舟車勞頓,來去籌措的一個中心點,是自己的一個家。
獅子山下,安居齊家。一個出色的電台節目主持曾來批評:你樣樣都好,就是不應該幫港灣豪庭的業主爭取平台私有化。
這個,自覺理直氣壯,死不認錯。因為這個牽涉公共空間的個案, 有實實在在的官商勾結嫌疑。於是,官與商都理不直、氣不壯,官府的林鄭月娥在去年初,確認那個在大角嘴的大型私人屋苑的四樓平台公共空間,屬特殊個案,屋苑法團給開了官府綠燈,可以去申請私有化,但要付豁免費——那是多少呢?沒有人知道。
擾攘了年多,發展商終也有反應,派出規劃測量師來幫小業主去跟政府周旋。
公共地方遭私有化常人常理,明明話係公共空間,即是公共擁有,將之私有化?聽上去就是乞人憎。有誰試試提議把時代廣場外面的公共空間私有化,暴動都似!但港灣豪庭(其實並不豪,都是我們一般中產小業主)的故事之奇特,是涉事的公共空間,不像其他的屋苑在地下路面,睇樓買樓都心裏有數;而是在半空四樓平台哪那個設計結構,至住客出入拍卡,完全是一副私家模樣。有太多的第一手小業主申訴,買樓時,給大聲清楚介紹這是個十萬呎私人花園。2008 年初,卻給傳媒揭發原來是公共空間。
空中的公共空間,多是上去幫襯商業食肆,私人屋苑這副規模設計的公共空間,全港僅有。水池花草、維修保安,毋忘保險……,於是連發展局的林鄭月娥都不得不拐個彎認錯,白紙黑字承認這是個特殊個案。
三年前, 「港灣」一群業主初來求助時,以己度彼,完全能夠想像他們的不安及不忿氣:是我的家,我出錢養一個花園,怎地原來是公共地方,港九新界離島任何人都可以來遊花園?一個考慮,自然是由小業主告發展商誤導,但,閣下簽了屋契,說字體太小、不諳英文甚至未讀過文件,都是閣下的問題,即管放馬過來,我們有一大條律師團隊等跟你玩文字遊戲。而更大的考慮,是這屋苑之大,並非一般一幢樓三十伙,而是足足十座三千多戶人家,幾時拿得共識去打官司?
公共空間屬公眾利益
最大的考慮,來自公眾利益。既是公共空間,坊眾都有使用權,你將之私有化,那十萬呎的公眾用地忽然消失,算點?坊眾沒了休憩點?
看一看地圖,就見港灣豪庭前後及左面三方,一街之隔,分別有老大的通州街公園、樂群街公園和南昌公園。去訪周邊街坊,問可有興趣到人家四樓平台花園一遊,大多數人都聳聳肩。一鄰唐樓法團業主說: 「冇你咁得閒,我來呢度( 樂群街公園) 涼咪幾好, 有池有魚。」果然,過去兩個月公共平台錄得的外人人數,是零。
三年多下來, 結論是,整件事既損小業主,又不益街坊。當初如此入則竟得批准,出奇吧。唯一坐享其成的,就是地產商,有了位處四樓的如此這般號稱公共空間,地積比率增加,可以起高些多些單位,多賣錢。事到如今,地產商原可選擇對小業主的申訴不瞅不睬,但到底來了點回應。在一片反地產霸聲中,總算看到一點企業良心。
要把這個問題空間私有化,政府說,要付豁免費。任何市價的豁免費,還請官商之間的發展商,一力承擔。整個爭議的始作俑者是官員,是商人,把責任推到許多用畢生積蓄買層樓為家的人,不公平。
有城規會的人來告,屋苑毗鄰兩個老大的南昌及通州街公園,原來屬深水區,屋苑位處旺角區,於是不算區內設施。就無法不懷疑,由當年的「奇情」入則,至今日的特殊個案,一切純粹為了方便官僚計數,埋單交差。請大家再看一看地圖,看看一街之隔,怎地成了一區界線之分。
此牽涉公共空間,屬公眾利益,必須公諸於世。我是屋苑一個車位業主,透過選舉成為法團成員之一,當中過程,除了拒絕對議題蜻蜓點水,另有曲折的故事。
曾有一記者來訪,詳細告之,說了起碼二十分鐘,其人筆下卻說我「不願多談」,日後當就此寫一篇今日傳媒篇。
也有說,事到如今,既然坊眾沒興趣上四樓的公共空間,那屋苑小業主就將之當做「疑似」私人花園就算了,不必大張旗鼓,費時失事。但,依此推理,不啻縱容地產霸權,肯定官與商只覺正中下懷。且最好見香港人之間先吵起來,官商從來「樂見其成」。
什麼替補機制、洗腦教育,都不見得死人樓,但須要反的,就要反。一沙一世界,是英國詩人William Blake 的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歷史沙石,相對大國崛起。
七一上街,街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