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一本小說,是 John Grisham的 King of Torts,是個法律故事,着眼點是美國的集體訴訟制度。原本對法律的興趣不大,但由律師出身的作者寫來,興味盎然,果然就像《華盛頓郵報》讚揚的,「A great read」。
Tort,是個法律詞語,指民事上的、違約除外的實質受害。上一代的煙民不知吸煙的禍害,自覺受害,面對煙草商,他就有個tort。集體的tort,構成集體訴訟。成千上萬的原告人,賠償起來,律師行可就每個個案逐筆「分紅」,最大的得益者,通常是律師。
故事開頭,說一間大藥廠出了一隻幫人戒毒的藥,副作用卻甚得人驚,於是找了主角律師,悄悄地逐個受害人庭外和解賠錢,主角亦因而發了達。公眾給蒙在鼓裏,製藥公司亦因而得保住商譽及股價。律師再接再厲,找到類同案件,這次恐嚇公開訴訟,涉事的藥廠急急庭外和解。這一次,主角律師賺的是天文數字。
公眾知情權
卻急急庭外和解得過了龍,這一次出問題的藥,原來可以慢性致命,受害人應得的賠償,遠超過和解的數目,一眾受害人另聘律師來反告他們的律師,原來給新聞界稱頌為 King of Torts 的主角,只能宣布破產。
是一個法律與傳媒的故事,一樣有嘲笑新聞記者如何嘩眾起哄、如獵犬如禿鷹般嗜血,但最終的公道,就像作者的其他小說作品,仍是訴諸傳媒:主角律師把他最先悄悄掩蓋起來的那個戒毒藥品故事,向記者一五一十地坦白。
令人聯想大陸的毒奶粉悲劇,中國人的 torts。公眾的知情權。
這是人世價值、文明價值。不管公眾怎麼想,他們先有權知道,知了,自行作出判斷。卻是,回到現實世界,看我們眼下的真實故事,新聞自由、媒體的報道權,以至媒體的不報道權—The right not to tell,是大陸記者說的,「不報道假話的權利」—在內地,仍然只是笑話。
看在烏魯木齊,香港記者給又打又拉一幕。誤會?意外?道歉?不,當地武警說,事發起因,不過是要「保護」那些新聞從業員。
不管覺得台灣的媒介如何烏煙瘴氣,台灣民情怎樣捶胸頓足,達賴喇嘛訪台行程,就見到台灣另一邊的、真正的自由度。屬於「深綠」陣營的評論人凌鋒這麼說:「達賴喇嘛應台灣中南部七個縣市長的邀請,到八八水災重災區為災民祈福消災,所到之處,他的慈悲心腸、謙卑親切爽朗幽默的魅力,散發着人性的光輝,掀起一股股旋風。本來這個旋風應該都是很正面的,因為達賴喇嘛本人就是得道高僧,而且又是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走到全世界都受到歡迎,但是一有中國共產黨的因素介入,事情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不但受中共指揮的黑幫拿着五星紅旗叫囂,一些政治人物與媒體也按照國台辦的腔調起舞,攻擊達賴喇嘛。」
政治觀感
在台灣,凌鋒固然不怕共產黨,也不怕執政的國民黨。讀者不必同意他的論點,但都有理由相信,一個政評人不會隨便給以言入罪,馬英九政府不會無法無天。
外人看來,會覺得奇怪,一個高僧到訪,又不是來搞革命奪權,鍾意就去熱烈歡迎,說的且是令人落淚的大災難事件;若不喜歡,不予理睬就是。卻是,群情洶湧兼夾雜粗言穢語的惡毒謾罵日日訴諸傳媒,都因為政治。
有關達賴的爭議,跟大眾的衣食住行無關,說的是意識形態、純政治。事實是,一樣有香港報紙的標題說:〈達賴祈福之旅 煞停兩岸交流〉。
真的有這樣嚴重?又抑或,問題該是「煞停多久」。人生在世,果然脫離不了政治,而政治,往往只是一套觀感。
小說家 Grisham 在他的著作中,就不忘加這一筆。他的主角律師原也是個正人君子,只是忽然收入財源滾滾熱昏了頭。總統向他作政治募捐,兼邀他到白宮參加次級的國宴,他興興頭頭挽美赴約。從此,他的一張在白宮跟艷女把臂照片,就成了他的媒介標誌。每有負面新聞,那張照片就見報一次,圖片說明且不忘一提他的私人飛機及遊艇之類,幫忙造就「貪婪」、「與官勾結」等的公眾觀感,透過觀感審判,他都死定了。
政治人物所得的公眾觀感,一旦生根,就是拔也拔不掉,尤其是在香港這個奇奇怪怪的既熱衷政治、又厭惡政治的城市。作為中國的香港人,我們有許多抽象的torts。
同情梁振英
參加由本報主辦的一個政論分享會,題目是〈從傳媒到政客,反思香港的政治生態〉,一談一己經驗。起初乍看題目,先嚇一跳。本人既不自褒,也不自貶,但,政客?孟嘗君食客三千,那個客字的飲飲食食貪着數味道,鋪天蓋地。但沒提出反對,相信知我者莫若本報的知識分子。
因為政客可以是政「客」,用引號括起,反而多了許多討論空間—看中國政治文字與文化的誇張,一就是政客,卑陋齷齪,一就是政治家,非常磅礡,沒得中間落墨。來自西方的 Politician,來去不過一個政治人罷了。
政治人?本報主筆練乙錚曾是董建華智囊團的成員,讀他的《浮桴記》,他參與政治的深層面,比我重十倍百倍,只是他不曾參選。而說政客,或聯想梁振英。但不管有多喜歡練乙錚,有多不喜歡梁振英,在兩人筆戰中,我會給梁氏同情分。
梁振英是不是共產黨?被告站出來大聲清楚地說不是,也沒有證據確鑿說他是。其人是與否,跟誰的衣食住行也無關,說的是公眾知情權、意識形態、政治。其人到底有無黨籍,已不改公眾觀感,因為梁氏之「紅」,已深入民心。
「你偷×!」「我沒有。」「你要證明你沒有。」這種質詢,並不公道,有違法治中「疑點利益歸被告」的精神。在政治與傳媒之間,香港人更相信法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忽然宣布提早退休,原該引來排山倒海的蜚短流長,但他「look you in the eye」地一一否認,大家都信李國能,看信誰與不信誰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