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與香港,原本確是一家人兩兄弟似的,一水之隔,一齊實踐一國兩制。香港人到澳門,口語常說的不是「去澳門」,而是「過澳門」。那個「過」字,就有非常濃重的隔籬鄰舍之意。卻是,當中一人若忽然反目,來訪也不准入屋,那就很難繼續稱兄道弟了。
澳門自從為二十三條立法以來,忽然就學了內地的一套,「依法而治」上了身,來自香港打正旗號的政治人物固然要吃閉門羹,卻原來,另有香港人不過是去訪友,但因為是政黨成員,一樣不得入境。
政治審查
用的是澳門的內部公安法例,有根有據,以備不時之需。不時之需,包括用諸持採訪證的一個香港攝影記者。依法而治,一直是內地的一國精神,根據這條那條法例,說你犯了法就是犯了法。
就像北京在二○○五年通過了反分裂法,針對的,自然是台獨,台灣那邊有什麼風吹草動,就有法理依據動武了。台海風平浪靜之際,胡錦濤向台灣同胞說,台灣問題不屬領土與主權之爭。依此推理,那條反分裂法就可束之高閣了。但胡主席沒這樣說。一個政府總要多點法例傍身,以備不時之需。看大刺刺的美國,一樣有踐踏人權的「愛國者法」。奧巴馬宣布關閉為國際詬病的關塔那摩灣監獄,卻連他也未敢碰以反恐為名的愛國者法。
雖然跟這個遠鄰的一大分別—套用國際流行政治詞彙—是本國有很大的 democratic deficit(民主赤字)。兩地未見正規的新聞自由,遑論三權分立,也談不上開放透明。但看在錢份上,不必擔心,中美「同舟共濟」就好。
兩制之下,香港的情況好一點,卻一樣惹人疑慮。香港未見得會禁止哪個澳門人來港,但同樣依法而治,去年回歸十周年前夕,香港就曾拒數以百計的海外法輪功人士入境。「Hundreds of overseas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ere denied entry to Hong Kong in the run up to the anniversary.」這句話給白紙黑字登在國際特赦組織二○○八年的世界人權報告中。
事件訊息明顯得很。每年「七一」,香港都有示威大遊行,就是不歡迎外人進來「助慶」搞事。澳門近數個月下來的姿態何嘗不一樣。在香港,卻不會有政黨掏出法輪功這一筆來批評政府。不會,也不敢。
不會,是因為搶不到選票。不敢,是因為政治不正確。誠然,北京已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誠然,有許多香港人不喜法輪功的 agiprop (agitation + propaganda,惹怒與宣傳)手法,但香港兩制之下,這個組織仍然合法,不准海外的法輪功成員入境,就是政治審查。
過不了政治一關,也過不了媒介一關。早在九七年,劉慧卿已經公開說:「看到親中集團紛紛控制我們的傳媒,實在令人痛心。」 有說,特區政府不也就是最大的親中集團,旗下的政府部門,有叫香港電台,竟然不聽話,自然要拆其招牌,推倒重來。
延遲殺台
讓人出奇的是,政府要殺台,卻遲遲未見下手。許是不會,許是不敢。暫時地。
二○○七年三月,由黃應士牽頭的公共廣播檢討報告出籠,建議另立名號,取代港台。其時黃氏及有關人等一度強調,此乃國際做法:另設組織,取代舊有官方機構。但當被問及:「試舉例?」答案是:「無。」 國際先例,是把原本官方的機構轉型為獨立的公共廣播,也即是香港電台的常規出路。
也即是說,這即使不是唯一的出路,也肯定要在選擇之列。也即是說,政府要公開交功課的公共廣播諮詢文件,不可能沒有這個建議,不可能不向香港人殷殷垂詢:讓拍《鏗鏘集》、《獅子山下》、《頭條新聞》的香港電台變身成為真正的公共廣播,不受政治及商業壓力,為人民服務,好不好?
這份諮詢文件,原定在二○○七年下半年推出,延至去年年初,曾蔭權忽然說「不急」,又慢慢來,推遲到去年年底,卻至今仍然無聲無息,這樣都兩年多了。
殊途同歸
有消息人士相告,上述諮詢文件,港府原已寫好,給北京一看,卻不收貨,於是「發還重寫」。這是不是呢?中南海不收貨的段落,大概與容許香港電台脫離政府獨立一說有關?
昨天,民間的「撑港台運動」遊行示威,抗議公共廣播諮詢一拖再拖,頭上一把刀似地要把港台壓成「鵪鶉」。那個遊行由阿牛曾健成的「民間電台」帶領,爭取開放大氣電波。
有說,都IT新世代了,在網上,人人都可自行廣播,人人都是時事評論員,卻是,也就因此見物極必反,即使上網,也要找傳統招牌、「信得過」的網站。但不管科技如何發達,距離人人一部網上廣播手機仍然很遠。
而真正的公共廣播要維持港台的老牌質素,就不可能出現「家有內鬼」式的欽點。
民間電台堅持的,是未曾發生而要爭取的東西;香港電台把持的,是已僅存在卻會被掠奪的物事。殊途同歸,同樣牽涉政治審查。這番景象,澳門政府是看得到的吧,也許就悠然自得,決定不講兄弟,嚴防「外」鬼,追隨胡主席的和諧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