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聲道 – 小業主,可以好慘

分享給朋友

14/11/2010

雙聲道 – 小業主,可以好慘 毛孟靜

我們有一句俗語,叫做法律不外人情,用於今日,是希望除了生硬的法律條文,法庭應行使酌情權,令制度變得合法之外,也合情與合理。

遺憾的是,這種酌情權體現於英國的司法制度之中,卻不見諸今日的中國,特別是毒奶粉案的趙連海,一個為自己的小孩爭取合理權益與健康賠償的模範父親,以及抗議安徽女訪民李蕊蕊被強姦的模範市民,卻以「尋釁滋事罪」給判監兩年半,原告變成了被告,壞人就逍遙法外,好人則骨肉分離要被囚禁,這是甚麼樣的法律?這是甚麼樣的邏輯?

法律改革停滯不前

特區政府一再強調要加強國民教育,這種顛倒黑白是非人倫最基本的公正的制度,老師又何以教學生?趙連海事件我們會否放入通識教育的教材之中?

大陸今日的法律淪落到如斯田地,作為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也嚴重受到威脅,又例如幾日前高等法院裁定,中國交通部的廣州打撈局,如及時引用英國的「皇室特權」,則可免被起訴,於是中國官方機構來港從事商業活動,看來豈不是完全免受法律的約束?如果有香港的嬰兒不幸飲用了三鹿奶粉而變成了結石寶寶,難道也要好似趙連海一樣,由原告變成被告?

回歸十三年,香港的法律改革以龜速前進,官方機構與有錢人家,可以大玩法律漏洞,如代母產子、及借用「沒有皇室的皇室特權」,漏洞玩得出神入化;這邊廂,你我一般小市民,卻連自身居所、自己一個家的基本公道都難以爭取得到,先有小業主挺身對抗大地產商,期望推翻「掠水、搶錢」姿勢離譜的管理公司,偏偏因業權不足而功虧一簣;再有小業主為了不同利益,分裂成為兩個敵對陣營互相對抗,把居所變成了永無寧日的戰場──這副景象,香港比比皆是。

外國地大人少,即使如國際大都會如倫敦,多層大廈的數目都遠遠不及香港,土地業權即使分割,也往往只有幾份或者幾十份,而不是香港一些大型屋苑的幾百、幾千甚至過萬份。一座幾十戶的大廈友鄰之間都還可能全部認識,一座幾千戶的屋苑則絕不可能;在外國,幾千人已經成為一個小鎮,由政府的行政官員及民議的議會合作管理;在香港,政府卻就手不管,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美其名為業主立案法團自治。

人多自然意見多, 「三個和尚沒水吃」,特別在一些多用途的大廈,混合了住宅、停車場、會所,以及商鋪等等,各方的利益可以截然不同,那麼如何保證法團會合理照顧各方的利益呢?

建築物條例雖然規定了法團應當如何如何做,可是法團如果違規呢?現行制度卻完全沒有保障。

政府常呼籲法團聘請管理公司,曾特首甚至在施政報告說,要強制一些法團聘請管理公司,可是管理公司易請難送,法團如果沒有特別在合約規定的話,要解僱一間不合格的管理公司,居然要達五成業權出席業主大會才可以,條件極苛刻;更麻煩的是,一些大地產商在訂立公契之時,已經保留了一些對小業主極為不利的條款,如把大量業權保留,同時卻以條文豁免維修費管理費,於是發展商可坐擁極具影響力的投票權,卻不用付上費用與責任,這對辛辛苦苦以一生積蓄買入單位的小業主來說,合情合理嗎?小業主就是好慘。

小業主修改公契甚艱難

更荒謬的是大廈公契之訂立,純粹是由發展商單方面決定,小業主如想修改公契,卻要百分百的業權同意才可以,比起五十年樓齡八成業權就可以強制拍賣,根本不切實際──拆樓重建比起改公契竟然容易得多;而公契即使沒有保護地產商,但只要淨是寫得不好亂七八糟,那麼業主就往往為了這些問題焦頭爛額,特別是業主利益不一。

就以荔枝角的宇晴軒為例,大廈公契沒有一刀切禁止養貓狗,說明只需要法團准許即可,加上入伙五年下來,家居內外人狗相安無事,於是有小業主花近千萬遷入一單位,就是為了跟她視之如子的小狗一起住一起過活;可是法團突然通過一條業守則要狗主登記,原本說只是「加強管理寵物」,於是大伙不以為意,通過後卻發現去登記會無理被拒,然後法團要求業主十四日「留人不留狗」。不!連貓也不准留,有貓主申訴,一樣收到這樣的「迫遷信」。

小業主面對這種情況又可以如何?在現行制度下,卻沒有政府機構會受理;要不業主賣樓搬家,要不業主就只有遺棄動物。但政府不是呼籲市民愛護動物的嗎?

「Pets are for life」,照顧牠一生一世,為何政府對此視若無睹?

英國在八年前已通過新法律Commonholdand Leasehold Reform Act 2002,令多層大廈的業主可透過政府的申訴專員,去糾正不合情理的業權爭拗,偏偏特區政府卻獨獨鍾情明益地產商的八成強拍,去拆小業主樓,令小業主的權益居然少過上市公司的小股東(公司私有化最少要九成股權再加嚴格的規定),難道香港的法律制度,也要變成一國一制嗎?

 

分享給朋友

  • The Civic Party respects your personal privacy and is committed to maintaining your trust and confidence. We believe in ensuring the security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u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concerns. The purpose of collecting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form is to complete the purchase concerned and allow the Civic Party to contact you in the future. We are the sole owner of any information we collect.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not lent or sold to anyone for any purpose.

  • The Civic Party respects your personal privacy and is committed to maintaining your trust and confidence. We believe in ensuring the security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Please take the time to read this policy, and contact u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concerns. We strive to protect any personal information you may provide us but by law we must allow inspection of the volunteer register. Your personal data will be put into our volunteer database and will be used only for the purposes of arranging volunteer service and communicating with you. We are the sole owner of any information we collect.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not lent or sold to anyone for any purpose. You may contact us for enquiry, updating or ceasing the use of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 公民黨絕對尊重閣下的個人私隱,並會將資料保密。我們會妥善保存閣下提交予我們的任何個人資料。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閣下在此表格提供的資料,只用於處理是次購買以及日後與本黨之聯繫。閣下的資料絕對保密,只供本黨保存和參考,絕不會外借或出售,或透露予任何第三者。

  • 公民黨絕對尊重閣下的個人私隱,並會將資料保密。我們會妥善保存閣下提交予我們的任何個人資料。請細閱此私隱政策,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我們藉此表格收集 閣下資料的目的,是處理 閣下的義工申請,閣下所提交的個人資料將儲存於本黨的義工資料庫內,並只會用於本黨安排義工服務及與閣下通訊的用途上。閣下的資料只供本黨保存和參考,絕不會外借或出售。如欲查詢、更改或要求停止使用你的個人資料,請與本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