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出香港仔隧道,往紅隧方向,常常在堅拿道天橋塞車。蟻行間,會想一想側面時代廣場外牆的巨型廣告牌,內容從來都是時尚消費,俊男美女。有半個月了吧,那個高高在上的露天廣告,瞄一瞄,赫見「露點」。
頭一兩次,還以為看錯了,但次數多了,已用腦影印畫面內容:是兩個女模特兒的大特寫,配襯的字句,是 You Can Always Get What You Want。每個字的開頭,都是大草,而那個大草A字座落在較年輕的女模胸部,而她敞開一邊的衣服,坦胸。
於是,隱隱奇怪,在這個似乎喜歡把道德審查作攬枕的小城,怎地還不見如明光社一類組織跳腳站出來,高呼傷風敗俗之類的話。當然,那個廣告懸半空,街上的人看不見。但正正面對,可是一排連綿的民居。家家望出窗外,兜口兜面,卻未聞有媽媽投訴,說教壞孩子。會不會有男住戶不滿,叫這做性騷擾?
一樁權力事故
想起這個,自然因為甘乃威的故事。都說,政治,一星期也可以是一世紀。過去七日,對當事人來說,該就是地老天荒。近年沒有一個香港故事如此深入民心,鋪天蓋地;每到之處,由大學堂的保安員至停車場的收銀員,都「一觸即發」,甫見面即要談起。
個人認為,這不是一個性故事,而是一樁權力事故。口頭的騷擾很難定奪,讀平機會的定義,謂如果你三番四次向人家邀約,而對方三番四次拒絕,閣下都可以被視為性騷擾者。死未。問題是,事件一開始就給搭上個性字,而性與錢從來是政治人的死罪。
有說,為何要小事化大?這種講法是完全低估了上述「死罪」的嚴重。可憐甘氏身邊沒有政治化妝師,以為可以小事化無,言不及義地含混過去。上周,即事故公開當日,當連一向斯文淡定的有線新聞,報道旁白都以質疑的語氣說:那到底為什麼要解僱那名女助理呢?沒有解釋。本觀眾一聽,就只覺甘乃威豈止大事不妙,簡直是大事更糟。
桃色角度的道德審判,沒意思,不見得當事人曾向選民承諾不會「口花花」,不會對太太不忠。人有變心的權利,現代社會容許離婚。可還記得,誰誰曾有婚外情、某某有「滾」的歷史,還有一雙在酒店房外的皮鞋,都不見得引起軒然大波。當然也有人不堪輿論壓力,自行引退,但那是個人選擇了。這樣看來,一般香港人都未必是道德清教徒,若純粹以性的角度審視甘乃威事故,會容易淪落成雙重標準、精神分裂。
底線是,被告有沒有以權謀私?着眼點就是「炒人」一筆。不但是炒,且要人家即場執包袱。因為有了後來確認「示好」的底,就容易鞏固最初「求愛不遂」的指控,牽涉的是公職與公帑的運用權力,帶來的就不淨是公眾興趣,並非像八卦「隔籬屋主阿陳生包二奶」式的好奇,而是確切關乎公眾利益。
歷史沒有如果
政治公關說,任何疑似醜聞,都要掐之於萌芽時,最好不要過夜,限期二十四小時。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如果甘氏一開始即使並非君子坦蕩蕩,但起碼小人坦白從寬:「如此這般,有誤會,為對方困擾致歉,兼願意賠償……。」那個反彈的火力,應該會低好多。只可惜,歷史沒有如果。
有人怪責政黨內鬨,以至政治陰謀,亦有人指摘傳媒「惡」勢力。但連毛澤東都會說:「黨內無派,稀奇古怪。」傳媒……個人一度確切擔心的是,對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的誠信質疑,因為一度有指他向事主賠償多少的建議,聽上去,就是「掩口費」,就是 cover-up 。但我信何俊仁,信他的操守。至於判斷,是出於保護兄弟的義氣吧。這許多年下來,從第三者聽過不少有關何俊仁的義氣故事,包括如何出錢出力,為大陸的異見分子討回公道。他卻不邀功,不跳出來博上鏡,搶見報。這些故事,我顯然並非獨家聽眾,新聞界中人大概通行都知。即使凡事一筆還一筆。但一個政治人是否真正受到尊重,見微知著,沒有人咬着這黨主席不放。還看新聞界的威力。
而傳媒報道事實。Old School 的傳播理論說,報道與評論應該分開。但九七至今,香港的文字報道與評論一直難分難解。這也並非本市的圍城現象,事實是,國際大報都認可 viewpaper 的角色,不再淨是 newspaper。於是,甘乃威事故一開始就有不單是傳媒審判,且見傳媒定罪的傾向。
出於品味取捨
問題是,過了足足一個星期,主角仍然否定不了一開始就生的指控。事件要去到立法會調查,還要拖多久呢。這次傳媒的報道兼評論手法,如果說的不是個別議員的問題,而是踢爆政府大陰謀,揭露官方大掩飾,同樣處理,一樣「出街」,親疏無別,該就大多數人覺得沒問題。而到底是傳媒領導輿論,抑輿論影響傳媒,是個可以討論至雞啼天光的問題。我傾向相信常人常識,不低估民智。
唯一的問題是,覺得披露甘事主的身份有問題;由姓名、年齡、背景至相片均見公諸於世。看上去,都合法;因為是事實,或可算是合理,就是不合情。況且,即使是事實,任何意外中血肉模糊的畫面都是事實,不報不播,主要出於品味取捨,是自重自律。
在香港,喜歡哪個新聞招牌,慶幸仍然有得揀,有選擇就有自由。報上批評「?模」無知,可反問那年輕女子給問到的問題,諸如「在 intensive moment 有無一種 pleasure」— Intensive 有無度數計? Moment 講幾長? Pleasure 可分正反面?可以有變態㗎。且可反客為主,向學者介紹:我對鞋似 Prada,其實係 Jimmy Cho,招牌似中文,我愛國!
資本社會,消費自由,創作無疆界。又回想起時代廣場的「露點」bill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