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常讀到的一項論述,是網絡世界已成為現代社會的第五權,在行政、立法、司法及新聞以外,已是拔地而起,且是無疆無界的一個平台。對這個講法,一直有點保留,就因為無疆無界,誰都可以化個藝名在虛擬空間天馬行空。講到底,仍是個可信度、credibilty 的問題。
網民評論,基於事實的發表,卻仍甚有看頭。常人智慧都分得出誰是「五毛黨」,哪個是憤青,某某講得好。像眼前「保釣」一役,若在網上看本地網民的張貼,就會明白為何民間反應如此一般,熱情麻麻,周末的一個反日遊行,只得近三百人參加。這些網民,很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對中共式的愛國主義、民族主義都抱懷疑態度,腔調cynical,由國土、俄羅斯、美國、台灣談至程翔為什麼給一度又拉又鎖。確是,已故的異見分子劉賓雁早在89 年六四後大聲清楚地說過:愛國主義是中共控制人民的最後武器;而四十年前的保釣主角莫昭如今日說:釣魚台屬於飛鳥……
網絡評論不上心
網上也有人引述內地一著名作家說,他如何在虛擬論壇上一談釣魚台,即因敏感被刪。這項消息,因純屬資訊,要辯真偽,就是難。
同樣一條消息,如果由傳統媒體報道,那個可靠可信度,應會提升十倍。因為有媒體招牌押注,正規的新聞操作,除了大是大非,可以義無反顧地拍出街之外,一般報道的過程,有求證求真、攞回應、把資料篩選過濾,逐層逐層地決定,哪些是新聞,若是的話,有多少新聞價值,論觀點、看角度。但新一代的傳統媒體,已愈來愈多見「心有所屬」的、粗疏的報道,之謂shoddy reporting,那個可信度,可以跌至零。曾讀一篇通識老師寫的文章,說張文光評論一項政府政策,甲報說張贊成,乙報說張反對,老師沒好氣,跟同學說:上網去吧!
都說,有網上欺凌這回事,但時至今日,大家都知道主要是考驗當事人的EQ,網上有五千人罵你,有關你的YouTube 有十萬幾click,有人句句誹謗,當然感覺受傷,但那些數碼bullies,或是面目模糊、或根本沒有面目的虛擬角色,不必認真看待,盡量不必介意個人的online reputation。反而聽得一個個案,說有電台節目主持人在大氣電波嚴詞批評那個庇理羅士女子中學老師反抗權威一幕,網民遂群起反擊,那個DJ 掉過頭說,這是對他網絡欺凌。這,聽起來反是DJ 不公道。
傳媒欺凌見傷害
大氣電波,是正規傳媒,一切煞有介事,主持人話你係, 「你仲唔係?」又或者,在老大的一個招牌下,失驚無神話你如此這般, 「係㗎啦」。網上欺凌說得多,一般的傳媒欺凌卻少人提。年來一個椎心的故事,是這樣的:曾訪一名校小學,跟小記者上工作坊,認識負責的IT 老師,後來我們成為朋友。一次,忽然有個「匿名家長」向學校誣告他侵犯網上知識產權什麼的,還幸他得校長的信任。那匿名家長繼而向教育局投訴,且將之發放傳媒。還幸他亦得學生、家長及同事的支持。他自己及身邊的人,都相信這項抹黑,源自他任秘書的屋苑法團之政治,根本與他的教育工作無關。對這種不涉大奸大惡的匿名投訴,一般的新聞機構或不予理會,或查證,同時留點餘地。兩份報紙就此事略作報道,但第三份,不但點名學校,幾乎把涉事老師「陳大文」都寫出來。「上報紙」,學校有壓力,一度叫這位老師停職,暫時不必回校上課了。
清楚記得,那是個周日下午,電話裏頭的年輕老師語音震顫,說他腹大便便的太太以淚洗面;妻子擔心丈夫失業,丈夫擔心妻子小產。於是急電教協的張文光求助,請他幫忙這個年輕老師……事件終得圓滿解決。一場大龍鳳,都因為不分情由「上咗報紙」,新聞界為民喉舌,原應服務市民,卻變成助紂為虐,讓惡人得逞,可躲在一旁哈哈笑。
新聞理念,不管怎麼講自由民主人權,擁抱rightto tell 加right to know,實踐起來,總是面對日出日落的生活,傳媒請對人民公道一些。
有這個回想,是因為上周我赫然亦成了傳媒欺凌的一個苦主,事發《壹週刊》,還幸已得該刊迅速口頭及電郵道歉,尚待下文。
那不過是個新聞八卦故事,用詞卻甚得人驚: 「一向大義凜然,義字放胸前毛孟靜……僭建死唔認錯……畀雷劈」。?如此無中生有,該刊從無記者來訪,連電話亦從沒一個。上述中傷指控,來自屈得就屈的敍述:
毛住的舊房子,於1985年落成——錯。我等家居大廈建於1953年,當中隔了足足32年。
毛等在1985年買樓,即第一手業主——錯。理由同上。
毛既是第一手業主,即知地下單位原是車房——錯,1985年的買賣圖則,清楚劃為室內空間,兼有洗手間、廚房尺碼的間隔。收樓時,裏面有住家雜物,包括一張床。
既原是車房,肯定毛等作出僭建——錯。四分一世紀下來,小單位面貌從未改變。
明明僭建,死不認錯……真要反問,有無搞錯!屈得就屈至離譜至斯。我跟該周刊有仇?當然沒有。刊物編輯事後樂意聯繫,說會在刊物的跟一期澄清更正。
無仇無怨也惹禍
我在大學堂教了十年的課題,是新聞與政治,要擔心的,是有人會把這個儲成政治彈藥,不日在選舉期間,指我的黨友候選人說: 「你個黨,阿邊個,非法僭建,死不認錯!貪贓枉法,畀雷劈!」或說,有沒有這樣誇張?但,再誇張的政治場面,香港人都曾領教。謹此立此存照。
之前類同一個小物業故事,致電《明報》,對方給我的感覺,是「多聽閣下一句都多餘」。對方先說僭建,那是犯法的;後寫改建,那是沒犯法的?……新聞界朋友亦問:你跟《明報》有仇?當然沒有。還在該報在寫一個教英文專欄,亦得教育版訪問。
我有(資深)傳媒人身份,亦有政黨身份,有反駁的途徑,一般「苦主」該會更慘。該會有人說,應加緊監控傳媒呀。不。西方文明講究三權分立,兼充沛的新聞自由;本市走向三權「合作」,新聞自由,本就岌岌可危。要相信民智及市場的自動調節機制就是。
本人從未作「大義凜然」狀,太威猛了,一個女子很難裝得來,但就真心相信一個義字,講公道講義氣,舉頭三尺有神明,天地良心……之類。有誰不喜看報刊不要緊,仍有選擇,有選擇就有自由。像通識老師說的,上網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