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罵商台,人云亦云地,很容易:真是,有無搞錯,見錢眼開,賣通宵時段給民建聯,幫手做「河蟹」政治宣傳。
不過,商營媒體一盤生意,在商言商,有錢收自然眉開眼笑。況且,民建聯這「廣告商」自然會得辯白,我等做的是社會服務,夜深人靜關心玩通頂的憤青。整件事合法吧?那就好。是否合情合理,還看誰站在哪一方說話。
是諷刺的,論說新聞自由,通常批判因為廣告壓力,媒體會忙不迭地自我審查;但商台一幕,卻看來恰恰相反,為了廣告利益,豁出去了,大小通吃。大的是民建聯,小的是劉慧卿。
原本呢,民營的媒體招牌,眾所周知,基本上靠廣告生存。本地報業在國際上一大特色,就是「不要臉」—頭版賣的不是新聞,而是整幅廣告。這個現象,近年改善了點,落的廣告另外出紙,但一般仍蓋在報紙本身的頭版。
廣告是命脈
有什麼問題?就是一張臉不好看,門面有誤。但這許年下來,大家都習以為常,再沒有人把這「包起」很當做一回事,廣告,確是命脈。
包括政治廣告。由六四到七一至五區公投,報紙不時登這類的收錢製作,好端端的。文字媒介號稱私營,百花齊放,最重要的是讀者有得揀。不喜歡某報?那就不要訂不要買,更不要看。
但電台電視是另一個故事,牽涉的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要財力夠雄厚,夠錢,方可向政府取得牌照營運,亦即變相壟斷,受眾儘管仍有那麼一點選擇,就是不多。
所以,商台忽然與民建聯有這麼一番錢銀轇轕,肯定政治不正確,確是「傷」台。但這一筆因為劉慧卿,卻又複雜起來。劉擺明車馬買商台廣告,自我介紹之餘叫人參加爭普選大遊行,就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廣告。
批評,不能雙重標準。不可指商台罵民建聯,然後選擇忘記劉慧卿的交易—雖然牽涉的金額少許多。
老老實實,沒有北京的「大水喉」射住,缺乏源源不絕的國家資金支持,即使商台來「斟數」,來商談,哪個泛民黨派有錢搞這樣的宣傳。通宵節目?更要擔心物無所值。當然,前提是商台似乎未曾與其他政黨洽商,未問過其他陣營,未見「一視同仁」。
但個人更擔心的,是如今開了先例,商台果然來一視同仁。不日,就會有曾鈺成學劉慧卿賣廣告,十秒時間:「我係曾鈺成,我辭立法會主席,為政府政改方案投下支持一票,為香港好,請大家體諒」……救命。
做生意,待價而沽,價高者得,沒問題。但媒體有那麼一點良心事業的成分,見錢眼開之餘,仍要多計較一點。商台這次顯然眼開大了些,一切無可無不可:民建聯的收,劉慧卿的也收,創了先河,以後恐怕就沒完沒了。
彷彿忘了一家電台跟一間報館的分別,都不過是落廣告呀。但都說,政治廣告跟商業廣告有別。
真的?在這個「商人治港」的城市,商業跟政治重重疊疊。首富李嘉誠旗下的地產名號,不可能包起新聞製作,但電視上的投資節目,一直有標榜由XX銀行贊助,一樣惹起利益衝突的疑竇,卻肯定合法。情與理,是外一章了。
人心,有一條隱隱的準繩。政治廣告的定義,首先該是選舉廣告;不然,哪個政治人說政治事,掛起政治招牌在自掏腰包的時段自說自話,大抵都是政治廣告,重點是自掏腰包,有錢大晒。在報紙雜誌可以,在電台電視不准;不就因為選擇少,容易淪落成沒得揀,人民做不了老闆。
港台金剛咒
而聲音與畫面的效果之強,比起純文字的「霸道」、「洗腦」作用,毌庸再贅。
或說,政治廣告,事必由政黨掛帥?技術上,香港沒有政黨,因為香港沒有政黨法,因為北京不喜歡香港成為「政治化」的城市,不容政黨打正旗號有得這裏免稅、那裏免費搞作。但人心所向,自稱是黨的「政團」,就自然給視為政黨。沒有黨字的招牌,諸如「民主建港聯盟」,一樣給看做是黨,不必爭議。如果可以在大氣電波公平競爭,就皆大歡喜。
香港電台由納稅人的錢經營,沒有廣告壓力,近年卻因為給政府「陰乾」,沒錢,深宵時段見數台聯播,那還不如撥出空檔,平均分配給政「團」輪流百家爭鳴。但又眾所周知,港台是個政府部門,沒有廣告壓力,卻有金剛咒似的政治壓力,政府係要抓港台不放,不讓其獨立於官方架構運作,做不了真正的公共廣播,為民喉舌。記憶中,也有個叫《政黨論壇》的節目,似乎又不了了之。講完。
可一不可再
更要一提的,是曾蔭權這個自稱政治「家」的人,可以隨時自行上電視賣政治廣告,且不必自掏腰包,免費。對已曾上演的片段,大家都仍有印象吧。董建華一樣做過類似的粉墨登場,他的政治化妝師在老闆上鏡前,不住向專業的面相化妝師提點:替董生掃一掃眉、添點口紅。可以想象,曾氏得到類同待遇。根據法例,電視台有義務要播官方訊息。
西方社會,也一樣?但人家的是民選領袖。香港沒有民主,卻懂得執拾人家經過人民投票而得的高高在上的權宜。
作為一個香港人,我原挺討厭本市一天一地的政治街板,尤其是面目模糊的什麼議員自詡「成功爭取XX」,只覺是公共空間的視覺以至是精神騷擾。但回看泛民山頭既無錢又無空間做政治廣告,也就釋然。只慶幸政府沒掛出曾蔭權的大頭街板。
公共空間,就像大氣電波,都是公共資產。在街頭賣政治廣告,一視同仁。但這番一視同仁,在商台或可一,不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