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星期日,美孚新第八期有數百住戶發起「訓街」,以示對在新邨旁的空地興建屏風樓的不滿。
事件始於一九九五年,當時深水埗區議會因憂慮石油氣庫太接近民居,構成危險,遂要求業權擁有人埃克森美孚移走在美孚新邨旁的石油氣庫。發展商另購地皮重置氣庫,並於一九九九年正式將氣庫移離新邨,而原址亦變為空地。時至去年,發展商獲批在該地皮興建二十層高的住宅樓宇,擬建樓宇與第八期部分單位只有數米的距離,不僅可想像興建期間有噪音及空氣污染,建成後新邨部分單位更可能長期不見天日,從此窗外只能望見對面樓宇,嚴重影響美孚新邨居民的空氣流通及景觀。
早在要求移走石油氣庫時,政府曾向埃克森美孚要求「以地換地」,惜未能成事。其實,石油氣庫用地早已被納入作計算美孚第八期的土地覆蓋比率,才保住發展不致超標。在石油氣庫搬走後,把土地業權清楚歸屬美孚第八期亦理所當然。可惜當時政府相關部門忽略了這個合理安排,地皮維持「住宅用途」。及後發展商申請在該地皮興建樓宇,導致今日局面。
現時美孚新邨居民和政府在此事上各執一詞。發展局指,興建樓宇計畫「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政府無理據干預該合法的私人發展項目」,決心撒手不管,任由小業主自生自滅。發展局原先稱發展商運用美孚新邨第八期的「剩餘地積比率」建樓,如持這個理據,地積比率應與小業主分享。換言之,發展商在運用剩餘地積比率時,須與小業主商討。可是,政府後來卻改口稱該地皮為「獨立地段」,「本身具有發展參數」,令人質疑政府有意為發展商開脫,免留尾巴。
政府難獨善其身
發展局說法前後不一,而美孚新的業主正研究根據嘉信大廈案例提出司法覆核,結果如何,我們還需拭目以待。但假使最後裁定發展商的圖則合法,其屏風樓的本質、對居民的負面影響等客觀效果亦令人難以接受,而這個結果很可能是由十多年前政府行政失當造成,政府不可以獨善其身。相反,政府應盡方法補救。雖然石油氣庫地皮屬私人業權,但可參考保護法定古蹟景賢里的做法,向現時的發展商提出「以地換地」,以保美孚新邨居民的安樂窩。
有反對聲音指,擔心先例一開,以後換地的要求就會陸續有來,無日無之。其實這次美孚事件正正顯示出多年來本港城市規劃的問題。上世紀城規會、規劃署、屋宇署等部門互不從屬、各自為政、互不牽引,導致政出多門,整體城市規劃粗疏和不相呼應。現時部門間的協調雖有好轉,但政府仍應不時檢討,以避免同類事情發生,絕不能因害怕惹來更多責任而逃避責任。
近年示威、抗議行動不絕,從遊行到「訓街」逐步升級。上街抗議只因在建制內無解決之途。從菜園村到美孚新邨,社會上的不同階層都對紛紛以抗爭方式和政府表達不滿。這次中產也「訓街」,政府也該好好反省,臨界點實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