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特首一口氣委任了一班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惹來滿城風雨。這些特區未來「政治人才」,有的戀棧外國居留權,有的要求「停薪留職」藉以保留現有工作崗位,有的認為享用公帑接受高薪是一種「私隱」,更不希望同僚得知自己的「真正價值」為何。你說面對着這些未來「政治人才」,香港人能不感到辛酸?
墨守成規提升管治絆腳石
這筆「糊塗帳」在政治上及憲制上帶出了幾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一、「政治人才」是否必需要有「管治經驗」?
二、官場是否培養「政治人才」的唯一或最重要途徑?
三、如何培養對社會有承擔、尊重民主制度、落實港人治港的政治人才?
這幾個都是相關的課題。但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一個普遍被人誤解的概念:要確保良好管治,特區政府領導層必需要有「管治經驗」。事實上,良好管治包括了兩種不同元素:一、政策之設定;及二、政策之執行。先說政策之執行。我們有一隊優秀的公務人員,他們有嚴格執行政策的經驗,是任何執政者可以倚賴的基石。執政成功與否,最重要的是如何設定政策,此乃古今中外必然的定律。良好政策之設定並不必定取決於執政的經驗。相反,墨守成規或缺乏政治危機感,均是提升管治素質的絆腳石。在野黨派要監察或批評執政者,同樣必須鑽研政策之長短、尋找政策之弊端。反對派的經驗往往是將來執政後提升管治質素的原動力。這不是說明了在一個藉着民主選舉輪替管治的制度下,在野政黨往往比執政黨更適合執政嗎?
高薪權重非吸引參政之道
事實亦告訴我們官場並不是培養政治人才的必經路。放眼看其他國家,有多少國家領袖是官場出身?回看特區,有多少高官退任後從政?說穿了,「管治經驗」並不是培養政治人才的最重要條件。進一步而言,空有滿腹經綸之才,但對社會了無承擔之心,也只算是一位「人才」而非「政治人才」。
單依靠高薪權重,只會引來一批被「走捷徑」所吸引的政治觀望者。既然走了「捷徑」,他們退任後會願意重新投身民主選舉,為社會出力嗎?試問哪一位從月薪幾萬元一夜間跳升至月入過二十多萬元的高官,會輕易放棄高薪厚祿,拿出多達數百多萬元去競選一個立法會議席?就是成功當選了,也只是一位月薪五萬多元、無權無勢卻須日夜苦幹的立法會議員。這些人會感興趣嗎?要是感興趣,他們應早便參政了,還用曾特首用高薪權重吸引嗎?「政治委任可培養政治人才」,這算是甚麼邏輯、甚麼視野?現正高呼着要「停薪留職」的副局長,不是最好的答案嗎?
要真正培養政治人才,唯一的途徑是發展政黨政治,令有才之士清楚看到從民主選舉制度出身,才可真正得到社會的認同、才是對社會有承擔的真正政治人才。他們的前途才是特區的前途。他們沒有前途,也不見得特區有甚麼前途。有朝一日,從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治人才對特區的政途感到絕望,便是特區管治敲起喪鐘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