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了亞博及會展,參觀香港珠寶首飾展覽。該展覽是香港首次採取「一展兩館」的形式,是亞博及會展的首度合作,成為全球最大、最多參展商參加的展覽。有參展商及參觀的人士向我表示,是次展覽地方大了,逛得比以前舒服,展覽安排亦比以往進步,希望兩會場能諮詢展商意見,改善未來合作。這次合作反映香港兩個展覽場館存在很大的合作空間,充分體現協同效益之餘,亦可解決貿發局口中的「香港展覽場地不敷應用」的問題。
本人一直非常關心會展三期的擴建會影響居民,故於六至八月間,在灣仔區進行一項「關注未來灣仔地區各項大型工程對交通及環境污染的影響問卷調查」,訪問了近二千三百名市民。八成四受訪者憂慮會展三期會加劇灣仔交通擠塞,八成反對興建。本人希望政府尊重民意,就會展三期及搬遷公共設施的問題,積極與市民溝通,並要求政府進行全面評估,如環境、交通、社區及空氣流通影響評估等。
公眾設施切勿犧牲
有消息指擴建會展三期,涉及拆卸灣仔運動場、港灣道泳池、室內運動場及灣仔碼頭巴士總站,故灣仔運動場極有可能遷移,新選址有機會在加路連山道機電工程署舊址。故本人於八月中去信香港島百多所中學、田徑總會及學界田徑第一組別的學校進行問卷調查。據收回的二十二份問卷,七成受訪學校均支持保留灣仔運動場,五成對加路連山道可能成為運動場新選址表示「不滿意」。
早前政府表明會就會展三期營運權公開招標,但根據九三年的財委會文件顯示,貿發局八五年與新世界旗下公司寶利城簽訂「展覽中心經營協議」時,接受一項名為「無競爭權」條款,訂明貿發局不可在會展落成四十年內,與其他公司合營會展業務,即代表會展三期營辦權極有可能再由新世界旗下公司獲得,這怎能像政府及貿發局所說的「公開招標」呢?難道貿發局不參與會展三期計畫?
政府、貿發局及會展對「可供進行展覽面積」都有不同的詮釋。一時表示有六萬六千平方米,一時則說是九萬二千零六十一平方米,當局是否在玩弄數字,以製造香港展覽設施嚴重不足故急切需要興建會展三期的假象?再者,政府及貿發局均曾表示,香港展覽場地使用率已近飽和,須擴建會展三期。但據本人的統計資料,作為香港主要貿易展覽場地的會展及亞博,過去三年,貿易展覽活動佔會展及亞博每年的使用時間,均不足五成,反映展覽設施的需求未如政府及貿發局所述般殷切
職能不清主次不分
本人早前去信政府,要求獲取會展及亞博過去三年在其場地舉行展覽會的資料,根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給本人的回信,當中列出會展的展覽中,大部分跟「貿易展覽」無關。這跟香港貿易發展局條例第四條中所列明「促進、協助和發展香港與香港以外的地方的貿易,尤其是出口」的發展局職能並不相符。
各方資料均顯示,香港的展覽需求不如政府所述的殷切,大部分市民亦反對興建會展三期,亦不希望政府為此犧牲灣仔運動場等公眾設施。本人希望政府在展開會展三期計畫的公眾諮詢前,政府、貿易發展局等必須釐清香港會議展覽設施的供求情況,確保新會展設施計畫沒有違反法律條文及符合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