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準備昨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有關「完善樹木管理政策」的議案,我再翻閱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年六月發表的《人樹共融,綠滿家園-樹木管理專責小組報告》。看到序言中,唐司長充滿感情地寫道:「我們都愛樹,愛那鬱鬱的綠意,愛那股清新的氣息,更愛那股暑中遍地搖曳的斑斕樹蔭。」最後一句是:「此刻,我們緬懷莊頌賢小姐,也希望茁壯成長的樹木會是對她的一種紀念。」
描情寫景,感人肺腑。可惜赤柱塌樹死者莊小姐離世已近三年,司長這篇序言發表了兩年,政府亦已根據報告書成立了「樹木管理辦事處」和「綠化及園境辦事處」,以訂立「清晰的行政機制,讓有關各方有成效和有效率地各自執行職務,從而改善現況。」但迄今工作成效並不顯著,塌樹傷人事件仍時有發生。
缺乏完整管理法規
去年六月中沙田圓洲角發生塌樹事故,一棵盾柱木疑受真菌感染腐爛折斷,導致騎單車經過的蔡先生死亡,當時司長曾說:「樹木倒塌事件,令到有人傷亡,一宗都嫌多。」到六月底,中環政府合署西座對開一棵約八十高齡的老榕樹,疑因根部受傷腐爛,連根拔起倒下,壓傷途人、擊毀的士。
今年踏進六月,一場黃雨又已帶來九宗塌樹事故,幸無人傷亡。然而我牢記「樹博士」香港大學地理系講座教授詹志勇博士所言,要完全避免塌樹是沒有可能;但近年經常發生的塌樹事故,卻絕非自然現象,而是因為我們缺乏一套完整的樹木管理法規,致令病樹、弱樹遍布各區,在香港這樣人煙稠密的地方,猶如種下一個個死亡陷阱。
政府應對塌樹事故的方法是「有殺錯無放過」,遇有疑似有問題的樹木,立即移走,古樹名木亦不能倖免。上月底政府便將兩棵位於炮台里、已被列入「古樹名木冊」的細葉榕移走,報稱「死罪」是感染俗稱樹癌的褐根病,有倒塌危險;令「古樹名木冊」內的樹木由五百二十多棵,跌至剩下四百九十九棵。
保育護理出錯得惡果
現時的「果」,是過去種下的「因」!十多二十年前,大家嚮往一如司長描繪的綠化生活,於是大量植樹,但有關部門卻沒有用心或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做好事情,結果由選擇品種、培育環境,以至保育護理環環出錯。終於生出弱樹、病樹的「果」,它們有的被蛀蝕中空、有的嚴重腐爛,一旦遇上風雨,猶如加諸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禾草,遂發生塌樹事故。
香港實在需要有一套完善的樹木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框架及完善資源分配,以及完善綠化規劃、人才培訓和規管,並加強社區教育工作等。現時樹木管理政出多門,涉及近二十個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包括康文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及房屋署等;涉及近十條法例包括:《公眾生及市政條例》和《郊野公園條例》等,根本無法有效地處理樹木護養、管理及風險工作。
剛過去的周末,我就樹木管理進行問卷調查,顯示很多受訪者認為現時政府的樹木管理和護養工作不足夠,有需要設立獨立部門負責,並認同需要訂立專門的《樹木法》。受訪者亦強烈認為有需要加強樹木管理人員和承辦商的專業水平,和加強樹木管理和護養的社區教育工作。
唐司長你可聽到市民的聲音、聽到樹木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