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處理泰國包機事件的態度與手法,已經引起極大的民憤。人們甚至視這次事件為高官問責制的「最佳反面教材」。筆者相信,經過「曼谷包機事件」後,特區政府實在再沒有任何拖延檢討問責制的理由了。
與改制前沒兩樣
泰國示威者從十一月二十五日起開始佔據曼谷國際機場,但特區政府卻直至二十七日的晚上,仍然在研究可否由航空公司安排包機接載港客,與此同時已經有航空公司自行安排包機前往布吉及芭堤雅;直到三十日,內地與澳門政府已經派出包機,本港政府卻漠視仍有約一千港人滯留的事實,仍然倚賴航空公司包機;及至十二月二日凌晨,港府終於僱用首班包機從芭堤雅返港,卻由於訊息混亂,可載三百多人的包機竟只有七十多人登機返港,另外又有港人前往機場途中遇上車禍去世;甚至直到曼谷機場重開的時候,竟仍然有滯泰港客尚未能獲安排返港。事實上,特區政府在不同層面上發出的訊息,既混亂也難以令人安心︰有港客得知泰國已經開放軍用機場,於是致電入境處查詢,入境處職員竟答說「軍用機場沒可能開放」;身處日本的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調派包機牽涉兩個局、一個署,還有航空公司等,所以要用時間聯繫;保安局副秘書長回答記者問題時,連滯留港人的實際數字也不能掌握;局長外訪,同樣作為政治官員的保安局政治助理卻一直未見參與面對媒體……
及至議員們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李局長竟然表示,儘管另有局長代表出訪的保安局局長出席立法會的會議,但原來一直沒有任何問責官員處理事件,而是由作為公務員的常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作決定,及至後來事態有變化,才由政務司司長及數名局長作出「派出包機」的決定;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則一方面堅持事件中政府的處理並不算太慢,另一方面則堅持當局沒有「管理層真空」的問題,更表明一切均是「集體決定」。
公共行政上災難
很明顯,在這一番令人既震驚又憤慨的說辭下,一眾問責官員已經表明了所謂「問責制」的真相︰當個別局長不能在本港視事時,其他局長既不會與該局作有效的溝通及補位,司長也不會作出協調;副局長與政治助理同樣不會填補作重大政治決策的空檔;於是,政治架構再龐大,最終還是由常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等層次的公務員作出決策,根本與改制前沒有任何兩樣。如此的運作方式,再加上特區政府在是次事件中的表現,實在叫納稅人難以接受每年拿出五、六千萬元,去維持擴大了的政府問責制度。
市民大眾早已認定,特區政府在包機事件上的處理,是公共行政上的一次災難。要是問責官員與公務員的權責繼續混淆不清,要是問責官員之間繼續各自為政,要是政府仍然拒絕接受現實,設法從上述兩方面入手檢討高官問責制,更大的施政災難只會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