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六選舉過後,不少評論分析公社兩黨得票,認為社民連是贏家,成功佔據民主黨票倉,公民黨流失一些票站票源,是輸家。若單看政黨私利,兩黨候選人得票遠超○八年,這變成公器私用,不是公民黨推五區公投運動的目的。
五區公投運動,一開始已定性為由民眾直接參與的新民主運動。先看歷史,香港爭取雙普選逾廿年。五年前,政府推出○五年政改爛方案,建議增加功能組別議席,但不肯交代如何取消。民主派議員一致否決方案,政改原地踏步,經過○八年大選後返回議會。五年後,政府又再一次翻叮爛方案,擺出的態度是沒選擇,不接受又再一次原地踏步,而且鋪天蓋地的宣傳將責任推向「冥頑不靈」的泛民議員。
50萬人無懼打壓
公民黨不願消極認命,要化被動為主動。政改是頭號大事,民主發展直接影響民生,香港人應有權直接參與,這不是民粹表現,亦不會代替代議政制,但取消功能組別必須三分之二議員支持,議會內佔一半議席的功能組別根本不願放棄特權,爭取普選不能單靠議會,也不能乾等十年才知道受騙,政府要增加功能組別議席,就必須交代到二○二○是否取消。
民主派中反對公投的朋友,建議不如溝通。溝通與公投運動最大的不同是沒有群眾參與。即使溝通也不一定有成果,亦不能一次定成敗,何況兩者之間根本沒有矛盾(工會經常一方面談判一方面罷工),倘若溝通要求必須先放棄群眾運動,那溝通背後的動機與誠意都成疑,不同策略爭取真普選,若能相輔相成,必定事半功倍
若單以五一六結果看成敗,公社兩黨最初所定的標準是簡單多數得票,只要兩黨的五位候選人票數超於五區非泛民候選人的最高票數,議題便成功通過。五成投票率是目標,非門檻。這說法一直沒有改變。
五名候選人在選舉中取得絕大多數的選票。百分之十七點一九的投票率的確不理想,但亦不能忽視五十萬人無懼過去各種各樣的恫嚇和打壓,在陽光燦爛的五月十六日,一人一票投票支持廢除功能組別的候選人,成就首次變相公投,當中的歷史意義不容抹殺。香港面對人大釋法,二十三條立法等威脅,未有民主普選之前,選民要有通過變相公投帶來的經驗,這是制衡不公義議會的非常武器。
年輕人投票率高民主有後
可惜過去幾天,主流媒體只當一場跨政黨的群眾運動為政黨掠奪版圖之爭,例如《星島日報》五月十七日的社論指公民黨參與變相公投破壞溫和理性的形象,認為公民黨應檢討政治路;另外《成報》報道指今次投票中,公民黨在某些票站選票較過往減少。
公民黨的成立建基於我黨黨員的核心價值觀,就是爭取落實普選和建立公平社會。公民黨不是靠刻意經營形象工程來哄騙選票。何況投票是理性和平舉動,大選是解決政治困局的文明方法。
公民黨要求廢除功能組別的立場自始至今保持一致,爭取的策略可以多變,但爭取落實真普選價值觀始終不變。要求廢除功能組別,無可避免會損害特殊利益階層(當中不少來自富裕階層)的利益,但公民黨成立的目的,不是為中上階級服務,而是為整體公眾利益而努力。面對中央和建制派設下的重重障礙,爭取民主的道路崎嶇漫長,必須結合議會內泛民主黨派和公民社會的力量,才會有成功的機會。變相公投運動只是新民主運動的第一個階段。五十萬投身運動的市民中,二十四至三十歲年輕人的投票率比起○八年增長個五百分點,可謂民主有後,為新民主運動種下堅實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