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安居是香港人最關注的問題。豪宅天/癲價成交,西半山天匯呎價七點一萬,打破全球最貴的分層單位呎價紀錄;買家和投資夥伴共花十一點六億元,購入六個天匯單位,令人咋舌。近日,新世界發展鄭氏家族七人,合共斥資二點一五億元,購入新世界旗下與市建局合作興建尖沙嘴新盤名鑄七個單位,但未有發出公告,備受質疑涉關連交易。
樓愈賣愈貴,手法亦愈來愈惹人爭議;但政府就愈落力為發展商籌謀,當中包括力推《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公告》),放寬強制收購舊樓的門檻,把發展商擁有九成業權才可強制餘下小業主賣樓,放寬至擁有八成業權,令私人發展商更順利推行舊區重建的發展項目。
私人物業是個人資產,買賣討價還價最正常不過;然而政府卻唯恐發展商賺得少、賺得慢,罔顧民生,千方百計逼業主賣樓。其實,要發展重建,樓換樓、鋪換鋪,讓當事人可以在熟悉的社區、環境生活,有甚麼不對?為何不能讓業主除了金錢外,有多一個選擇,一定要逼走所有人,然後建天價豪宅,趕絕街坊老鋪,引入一式一樣的大型商場呢?除了官商勾結,實想不出其他原因。
希雲街強拍業主難敵財團
一般人或許以為拍賣也算公平,價高者得,但強拍卻非這回事。發展商可以在拍賣時互相讓路,過去(九成門檻的情況下),十九宗強拍,有十七宗是以底價成交,灣仔市區向海樓宇金國大廈低至三千多元一呎,但業主之前的估值卻達六千元一呎。
如果業主不服要打官司,可能輸得更慘。好像銅鑼灣希雲街一家逾五十年歷史的醬油鋪,面積一千二百呎,強拍後的價僅為八百多萬元;業主不滿,與發展商打官司。面對發展商難以匹敵的人力、財力、龐大律師團和專家證人等,業主最終敗訴,扣除律師費和堂費,只能收回二百多萬。可見小業主根本無力反抗,只能任由大財團魚肉。
《公告》生 效業主終日惶恐
我作為市建局非執行董事,深信重建舊區原意是為了給予居民一個安全的居所,令舊居發展規劃與相鄰地區互相配合,應該是以人為本的計畫。但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袁民忠卻毫不諱言,降低門檻可助鼓勵發展商多參與市區更新活動;物業安全並非首要關注。即是說,假如某幢舊樓殘舊失修,可能發生如馬頭圍道四十五J號般的塌樓事故,但若未獲發展商或市建局垂青,重建仍是遙遙無期,缺乏經濟能力搬走的居民仍是要每日擔驚受怕,更遑論安居樂業。很明顯,政府眼中只有大財團、地產商,沒有把市民放在眼內,特別是無財無勢的弱勢社群。
政府政策傾向發展商、大財團已是不爭事實,但今次力推《公告》卻實逼人太甚。首先,政府「先訂立、後審議」,即公告於一月二十二日刊憲,於二十七日才提交立法會審議;若議員不提撤回或修訂動議,法例便會自動通過。
本月初,審議《公告》的立法會小組委員會以七對五通過動議,促請政府撤回《公告》,但發展局無意收回成命,官員更促請議員「小心考慮」。委員會將於三月十七日於立法會上提出撤回動議;公民黨當日亦會提出修訂,要求加入樓換樓條文,及申請強拍前發展局需要把關,確定當中涉及公眾利益。
可惜,在功能組別及建制派議員護航下,相信修訂根本沒有機會通過,除非政府良心發現,否則《公告》將於四月一日生效。屆時,擁有尊貴地段舊樓物業的業主將惶惶不可終日,遇上發展商收購時,議價能力亦大為降低。本以為如今香港人買樓難;通過修訂後,香港人想不賣樓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