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珠灣區」大規劃
愚民「諮詢」 偷步「行動」
特區政府自今年1月14日開始,展開「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灣區行動計劃」)的公眾諮詢,公民黨對此意見如下:
一、區域規劃的迫切性
由於香港與大珠江口地區在自然資源的運用上不可分割,發展模式亦相互影響,公民黨一向主張,針對一些有區域性影響的議題(例如改善空氣、保育水資源、協調交通基建等),實行區域規劃,以達到提升環境質素、避免重複建設和促進社會公平的目標。但由於區域規劃必須取決於社會大眾的價值判斷和對未來發展模式的取捨,整項程序必須由下而上,以「民間主導、政府促成」的模式進行。
二、首長工程的前奏
今次「灣區行動計劃」,源於2008年底國務院公布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及2010年4月粵港兩地政府簽署的《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此後9個月由廣東省和北京研究單位草擬行動計劃,然後以不足一個月的時間諮詢公眾,是典型的由上而下,「長官拍扳、專家撐腰」的首長工程。社會大眾的價值取向根本無從左右規劃的方向,與推行可持續發展所必須的民主程序背道而馳。
三、空想藍圖掩蓋矛盾
諮詢文件以建設「宜居區域」為願景,進而提出六大目標,包括「綠色區域」、「幸福區域」、「樂活區域」、「暢通區域」、「活力區域」和「智慧區域」。這些動聽目標的背後,究竟掩蓋了多少難以調和的矛盾?例如文件要求〝建設灣區濕地公園體系,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但同時〝加快跨界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和各類口岸的建設速度〞。引鑑過去的經驗,各省市領導對硬件開發的興趣,遠遠大於環境保育或監控發展,最終結果可能是「綠化為名、開發為實」,違背區域規劃的原意。
四、自我矮化「香港經驗」
雖然特區政府是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一方,但觀乎研究過程和草擬文件,港府官員只有被動參與,規劃概念與香港脫節(例如〝綠道〞、〝環境積效指數〞和〝城市客廳〞等概念,港府官員均未能提供清晰定義) ,規劃過程更沒有採用一些香港引以為傲的最佳作業程序(例如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建立的五階段公眾參與模式,和近年公民社會參與城市規劃的多元方式) 。特區政府自我矮化,未能取長補短,將香港經驗應用於區域規劃,是整個「環珠灣區」的損失。
事實上,諮詢文件的確提出一些需要迫切應對的課題:例如珠三角森林覆蓋率只有39%,遠低於國際上宜居區域的平均水平;香港的人均住房面積為13.5平方米,大大落後於珠三角的34平方米和宜居區域的平均水平40平方米。政府要妥善處理這些課題,空間規劃只是起點,必須輔以一藍子的配套政策,才能達致「宜居區域」的目標。港府只指派規劃署官員參與研究,其他政策局則置身事外,顯然未有盡責,發揮區域規劃的功能。
為了重新校正「環珠灣區」的區域規劃方向,公民黨與十個民間團體〈註〉,一致要求粵港澳政府採納下列四項措施;
一、公開所有研究文件和規劃數據,同時以互聯網上的三維圖象和巡迥展出的實物模型,向灣區居民廣泛而深入地介紹整套規劃理念和具體建議。
二、將原定於2月10日結束的諮詢期延長六個月,參照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和共建維港委員會的公眾參與模式,在灣區內七個城市(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珠海、中山、東莞) 同步展開公眾參與程序,鼓勵灣區內所有市民和民間團體共同互相參與,包括由港澳兩地的立法會和內地市人大舉辦公開聽證會。
三、委托多家獨立於政府和規劃研究單位的民間智庫或大學,負責在公眾參與過程中收集民意,編制獨立報告,以確立社會價值取向。
四、一切規劃決策均以「民間主導、政府促成」的原則為依歸,確認灣區內的2500多萬居民是區域規劃的主體,而非「被規劃」的對象。
公民黨認為,「環珠灣區」區域規劃是一個推動可持續發展,讓2500萬灣區居民參與規劃決策的難得機遇,特區政府切不可自縛手腳,誤入歧途。香港各界與公民社會應該積極參與,不但關心香港本土的項目,更關心整個灣區的未來發展。無論是香港境內或整個灣區都有日趨尖銳的社會矛盾,包括貧富差距擴大、城鄉差距擴大、弱勢社群未能同步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等。區域規劃是扭轉發展失衡的關鍵一步,公民黨將聯同各民間團體,一起維護市民大眾參與規劃決策的公民權利。
<註> 民間團體包括: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西貢之友,新界東北發展關注組,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 創建香港,學界80後及學界90後代表,環保觸覺,公共專業聯盟,香港觀鳥會, 大浪灣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