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強烈譴責警方攻撃尖沙咀清真寺
公民黨對警方今天以水炮車攻撃清真寺及現場人士表示強烈憤慨及予以譴責。
因應近日社會上出現對少數族裔的誤解,甚至有人挑動種族仇恨,有市民自發於今天遊行中保護尖沙咀清真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其助理響應號召,與少數族裔人士一同在清真寺外守護,顯示種族融和。下午約四時,清真寺門外有10多位信徒及市民,包括印度協會前主席Mohan Chugani、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譚文豪議員,及數名穿反光背心的記者。警方駕駛裝甲車及水炮車沿彌敦道行駛,途經清真寺門外。當時現場只有上述少數人士,沒有任何衝撃行動。惟警方將水炮車停在清真寺門外,對準清真寺大閘射藍色水劑,然後再近距離橫向掃射在場人士。在場人士全受波及,有人被射中眼睛,多人嚴重不適需送院治理,包括Mohan Chugani、譚文豪議員及助理;而清真寺閘內及樓梯全被染成藍色。
公民黨批評警方嚴重違反使用武力原則及水炮車的指引。根據國際準則,警方不可使用武力驅散和平的示威活動;而根據保安局今年五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警方只會在發生或預期發生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及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 對公共秩序和/或公眾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時,才會部署使用水炮車。文件亦提到,使用水炮車的目的,是驅散使用暴力衝撃的群眾。然而,從譚文豪議員的直播片段可見,當時清真寺對出彌敦道沒有任何人聚集,而閘前行人路上只有上述十數人,全沒有示威抗議或暴力衝撃之態。警方根本沒有理由使用任何武力,包括水炮車。從大紀元時報的高空片段更可清晰地見到,水炮車行駛至清真寺門外時特意停下,發射水炮,而非警方所指的「誤中」。事實上,警方在其他地點亦對途人、記者近距離發射水炮,公民黨對警方歪曲事實、濫用水炮車攻撃市民予以嚴厲譴責。
此外,公民黨對於警方肆意攻撃清真寺,公然侵犯宗教場所表示震怒。宗教自由受《基本法》、《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世界人權宣言》、《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聯合國指出,政府對保障宗教自由的責任,包括確保宗教場所得到充分尊重和保護。警方卻攻撃和平地保護清真寺的人,並以極難清洗且具刺激性的顏色水污染清真寺。在過去四個月的示威活動中,警方尚且未武力侵犯任何宗教場所,今天竟在毫無合理原因下,玷污伊斯蘭教徒進行禮拜的九龍清真寺。公民黨批評是警察無視人權、濫用武力的新高點。
公民黨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刻向本港伊斯蘭教徒道歉,並公開水炮車使用指引以供公眾監察,同時徹查事件,將涉及違反指引的警員及指揮官停職及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