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關注香港人口販運問題的人士和組織一同於今天(2017年8月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盡快立法將所有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行為。代表香港反對人口販運關注組參與記者會的有何珮芝律師、馬亞山大律師、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國際特赦組織、STOP.、移民工牧民中心、亞洲移居人士聯盟和職工盟的代表。
郭榮鏗與何珮芝首先簡述香港的人口販賣現狀:根據美國國務院近期發佈的《人口販賣狀況報告》,香港已被列入第二級監察名單,與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國家同級。聯合國及不同國際組織亦多次直接批評香港人口販運的狀況。本港高等法院法官更在「ZN訴律政司司長及其他」一案中大力抨擊香港有關法律落後,亦指出香港沒有整全和清晰的法律禁止所有形式的人口販運,致打擊人口販運和保障受害者的工作大大受阻。
正因為沒有清晰法例,政府亦難以辨認受害人及檢控加害者。何珮芝律師指出政府聲稱2016年香港僅有36名人口販運受害人,但來自非政府組織及國際專家統計的實質數字有更多。具體情況有警方在5月破獲至90年以來最大的大麻種植場地 ,當中有10名越南人涉案,但並無提及為其作潛在販運受害者篩查。
何珮芝律師亦介紹由不同人士和組織組成的香港反對人口販運關注組推動的反對香港人口販運呈請書,並邀請公眾在未來一個月參與。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0w15xOSqutJU0JSupU7f6_Y1gX4xcF_QU9eHtqJ1NR4/)
郭榮鏗提及他會在立法會提出討論《現代奴役草案》,亦有機會以私人草案形式提議立法。馬亞山大律師講述他有份草擬的草案,主要修改現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他在草擬過程中參考了英國詳細將所有國際定義為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行為刑事化的《現代奴役條例》(Modern Slavery Act)。草案亦擴大《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 ) 中“有組織罪行”的定義 。馬亞山大律師表示這樣執法人員可以針對以人口販賣或強迫勞動形式獲得酬金的不良組織執法。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區美寶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指出現時香港法例對人口販運的定義不符合聯合國於2000年發表《巴勒莫議定書》的國際定義,令法律有漏洞,限制執法機關針對不法分子的權力。
STOP.的項目經理陳苒婷 表示在她實質外展經驗時得知很多人口販運受害者來到香港後,旅遊證件被沒收,無法脫離被剝削的環境。
移民工牧民中心總幹事 Cynthia Ca Abdon-Tellez 亦說在沒有清晰法例的情況下是將人口販運受害者監禁,而不是檢控人口販運販子。
亞洲移居人士聯盟發言人Eman C. Villanueva 亦說外籍傭工被販運和剝削的情況一直不受關注,令嚴重案件如印傭Erwiana被虐待的情況出現。
香港職工會聯盟鄧建華就勞工處與入境處並沒有足夠的調查權表示關注,並說現行法例罰則亦不能反映人口販賣行為的罪行性。
郭榮鏗議員最後講述他已去信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對香港人口販運狀況及打擊香港人口販運草案作討論,向政府施加壓力。他亦表示會與其他議員合作推動倡議。
附上:
反對香港人口販運聯署全文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0w15xOSqutJU0JSupU7f6_Y1gX4xcF_QU9eHtqJ1NR4/viewform?edit_requested=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