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15日)監警會發表一份審視反送中運動的專題報告,公民黨批評報告內容偏頗,以批評市民為主而非監察警方於運動當中的各種執法問題,猶如一份「撐警報告」。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監警會本身缺乏調查權力,不能召喚各方證人、提供證詞從而得出結論,能夠作出的調查只建基於片面之詞。針對831太子站事件,監警會將消防處操作記錄簿的修改記錄定性為「傳言」,而這件事是白紙黑字、由證人挺身提出,但監警會卻不願意相信,令社會懷疑監警會的公信力。
報告第12.93段批評坊間傳出當晚行動造成傷亡,楊岳橋指會方盡信警方單方面說法,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說法絕不可取。會方並無譴責警方驅趕記者,令事件缺乏完整真相,會方應該釐清責任、要求警方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而非簡單地用一句「傳言」了事。
楊續指,報告的結論令人驚訝及譁然。第16.47說「示威活動在過去十個月已經變質」,這種說法絕非監警會該有的言論,已經超越監警會應有權限;第16.48段的「警隊形象失去榮光」更令人質疑監警會是警察的監督人還是代言人。報告沒有對警隊作任何形式的批評,反映監警會已缺乏獨立角色去制衡警隊。
郭家麒議員表示,報告未有提及如何追究反送中運動的警暴問題,對違法違紀警員未有提出跟進行動,包括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顯然未能還市民公道。他早前委託立法會資料研究組研究6個國家或地區的「監察警隊機制」,其中5處都可直接接收投訴、6處均有主動調查的權力,而美國紐約市公民投訴調查委員會更可檢控違法警員,與本港監警會截然不同。
郭指出,本港監警會有兩個先天性漏洞,現行雙層制度,投訴先經投訴警察課,再交由監警會跟進,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有包庇警方之嫌。另外,香港監警會成員的公信力成疑,例如張華峰及謝偉銓等保皇黨人;而其他國家雖然也是委任成員,但以有能力、公正的人選為主,包括法官及民選代表,更具公信力。他促請會方全面改組,否則只會淪為警方公關。
譚文豪議員憶述,監警會曾邀五名國際專家指導調查工作,及後他們全部退出工作,與會方劃清界線。他閱讀這份報告後,只感他們「跳船跳得早,否則跳海都唔掂」。
譚解釋,港人皆希望監警會會說出公道說話,制衡警察日益暴力、扭曲法律、濫捕濫告的行徑。但報告一出,已能確認它只是警方的啦啦隊,毫無懸念:「報告政治掛帥,竟以『榮光』一詞形容警察!」他強調榮光只歸香港。
他亦認爲報告反映會方無能,亟需由真正獨立、手握調查及傳召權、成員具公信力的監警機構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