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一位駕駛人士駕駛綠黑色綿羊電單車,沿葵益道駛至葵興港鐵站對開的道路交界位時,因應路面標示停車等候出大路。不料尾隨空載的士在無減速之下,猛撼電單車尾。事主馮先生送院後不治,遺下患有長期病患的妻子及兩名仍在就學的兒子。
事件發生後,有十多位單車愛好者向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反映對此意外感到憤怒,並希望政府更重視道路安全、加強監管,因此促成是次悼念葵涌意外電單車遊行。今日(2月11日)共有40多輛電單車及5輛輕型客貨車參與遊行,遊行由葵涌葵合道出發,慢駛經過葵益道事發現場以悼念馮先生,後駛至政府總部向運房局代表遞信表達訴求。
葵涌意外死者遺孀廖女士感謝各界對他們一家的關心和幫助,指性命只有一次,希望所有駕駛人士能更重視交通安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對意外深切哀悼,並指類似悲劇其實不時發生,包括昨日大埔19死交通意外,多數因司機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識。情況在商用車輛中更特別嚴重,以2017年首十個月為例,在16 000宗交通意外傷亡事件中,約有六成四的傷亡涉及商用車輛。除此之外,據2016年的交通意外統計,該年每千輛領牌的士、公共小巴、公共巴士之中,曾涉及交通意外的車輛數目為247.5、248.7及213.1,足足是私家車意外率的13-16倍,情況令人憂慮!
譚文豪要求政府從以下3個方面提升各車種司機,特別是商用車司機的安全意識,以營造更為安全的駕駛環境:
(一)提高危險駕駛的最高罰則
近年發生的危駕致死案中卻鮮有對犯案者判以阻嚇性刑罰:
近年危駕致死案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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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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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禁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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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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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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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駕駛私家車在元朗高速掉頭時,撞向貨櫃車車頭,造成1死1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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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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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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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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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駛經深圳灣口岸時失控,撞向行人,3死7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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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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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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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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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迪士尼的士站排隊時小睡,誤踏油門撞死兩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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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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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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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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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駕駛七人車,疑因過勞,失控撞欄,1死1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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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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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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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輕判刑難以構成足夠阻嚇,政府可考慮提升「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監禁年期,以營造更為安全的駕駛環境。
(二)強制65歲或以上商用車司機驗身
現時,政府強制年滿七十歲或以上的駕駛人士進行身體測試。他們在新領或續領駕駛執照時,必須向運輸署遞交一份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的體格檢驗報告表格,以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
唯商用車對道路造成的風險遠較一般私家車為高,以2016年為例,每架的士、公共小巴、公共巴士平均一年駕駛14.1萬、9.7萬及6.3萬公里,遠高於私家車的1.1萬公里。基於工作關係,商用車司機每天需花大量時間駕駛,難免會對司機的健康狀況造成一定負擔。因此,確保商用車司機的健康狀況適合駕駛,對營造安全的駕駛環境特別重要。
政府應強制年滿65歲或以上的商用車駕駛人士進行身體測試。他們在新領或續領商用車駕駛執照時,必須向運輸署遞交一份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的體格檢驗報告表格,以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
(三)加強教育,改善「恰細車」的不良駕駛習慣
電單車捲入交通意外的機會率比一般車輛高,往往在於其他道路使用者「大車恰細車」的不良駕駛習慣。現行有關道路安全的宣傳集中於四輛車輛,政府可為電單車專設一套道路安全的宣傳教材,如電視、電台廣告等,以改善道路上各個使用者的駕駛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