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美容業的事故時有發生,近日一名女子在美容院接受瘦面療程時,懷疑被持雙程證的美容師「打錯針」,錯誤注射腎上腺素而導致昏迷。事件再次曝露美容業缺乏監管,導致質素參差,消費者無從得到保障。
對於年初政府提出的「規管醫療儀器立法建議」,有消息指政府因受到美容業界的反對而「縮沙」,只就儀器註冊立法,而暫緩使用者管制立法部份,郭家麒對此表示失望。
他批評政府多年來,一直忽視對美容業的規管。郭家麒指,早於1986年當時的立法局已對於美容中心規管問題作出討論。當時的衞生福利司表示,「倘有任何跡象顯示確有健美方式導致嚴重問題出現,政府會考慮需否立例予以管制。」然而事隔31年,政府仍然未就美容業界作出規管,郭家麒認為非常離譜。
郭家麒形容,無論2014年的「規管醫療儀器建議」,或是到今年初的規管醫療儀器立法建議方案,皆只是規管儀器,是美容業「最皮毛」的部分,形容「有好過冇」。但如果政府「斬件」上馬,暫緩對使用者的管制,條例更是形同虛設。他指,規管機器卻無人需要負責,無從解決美容院胡亂向消費者進行入侵性的療程。
他又指,政府提交有關建議後至今9個月,只是在立法會舉行一次公聽會,至今仍未聞任何消息。他說:「由DR事件到近日再有美容院的事故發生,政府仍未懂得汲取教訓,對美容業界愛理不理,無視對消費者的保障,只怕不良的美容院只是冰山一角,威脅消費者安全。」
醫療美容投訴升近7成
消委會2016年共收到1,239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當中涉及醫療美容的投訴有240宗,較前年升近7成,涉及的金額逾$460萬,升幅達36%。
有關醫療美容的投訴包括服務延誤、團購爭拗、店舖結業及銷售手法等。消委會更接獲37宗懷疑美容程序不安全,令消費者在療程後出現嚴重創傷的投訴,數字較2015年增加了37%。而消委會亦指出,嚴重的醫療美容事故不但令消費者身心受傷,更可能危害生命,情況令人憂慮。
郭家麒批評政府對美容業界一再跪低,促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正視問題,以免再有市民無辜受害。要扶正現時美容業的服務質素,有效保障消費者,公民黨有以下建議:
1. 盡快為規管醫療儀器立法,令市民得到保障;
2. 清晰界定醫學美容及非涉及醫療程序的美容,規定具有專業資格的醫護人員才能執行,以確保程序受《醫生註冊條例》、《中醫藥條例》、《護士註冊條例》或其他專業守則監管;
3. 盡快為美容業界實行發牌制度及扣分制,以作監管,對違規的美容機構予以處分,除扣分及除牌,同時需對美容院的股東、持牌人及營運者作追究適當的法律責任。若涉及醫療事故,股東、持牌人及營運者亦必需承擔醫療事故的責任;
4. 儀器及技術日新月異,立法後政府必需每兩至三年作出定期檢討,以避免規管出現漏洞;
5. 盡快為美容業界進行發牌註冊及扣分制,領有牌照的美容院將為市民帶來信心,對違規的美容院實行適當的懲罰機制,將有助監管整個美容業,同時註冊制將有助避免經營者違規後「借屍還魂」,將美容院改名後繼續營業;
6. 政府應增加人手及資源,確保可以對提供美容服務的機構進行突擊巡查。
7. 除衞生署及食衞局外,必須有其他政策局及部門配合。使之有效執行《商品說明條例》及《不良醫藥廣告條例》,避免市民被誇張失實的美容廣告誤導,以打擊美容業的不良銷售手法;
8. 長遠而言,必需全面立法,以規管包括醫療美容及非涉及醫療程序的美容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