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 公信盡失
有關監察機構委任制度的問卷調查
繼年初前特首辦主任林煥光先生,接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後。本月初,前郵政署署長蔣任宏先生,亦接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至此,香港數個公營的監察機構,都被政府委以「自己人」。
為此,公民黨及關懷香港在今年八月上旬,透過電話進行抽樣訪問,成功訪問了1,237名市民對監察機構委任制度的意見,在是次接受訪問的市民當中,90%是20歲以上成年人,83%是有中學或以上的教育程度。
黑箱作業,自己人選自己人
在是次調查中,對於曾在任職郵政署署長期間有侵犯個人私隱記錄的蔣任宏,只有11%市民認為,政府委任他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是合適的。結果顯示,市民根本不認同政府這次的委任。而事實上,公眾亦完全無法參與這個黑箱作業的遴選程序。由政府成立的遴選委員會,當中的成員包括主席史美倫,成員劉遵義教授、成小澄博士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以上四人,全與政府有密切關係,完全欠缺獨立性,更重要的是,以上四人都沒有任何關於保障私隱工作的背景,實在難以想像如何能選出一位有能力保障市民私隱的人出任私隱專員。
最後,儘管在招聘過程中共收到121份申請,但最後遴選委員會仍是屬意一位對私隱意識薄弱的前高官。
不相信蔣任宏能保障市民私隱
政府發言人在7月24日表示:「蔣任宏先生有豐富的公共行政經驗。他曾擔任不同的高層公共職位,並具有優秀的領導、管理及溝通技巧。蔣任宏先生亦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具有清晰視野。憑藉他對工作的承擔、經驗和知識,蔣任宏先生將勝任私隱專員的工作……」,以上條件似是在招聘部門總經理多於一個部門首長。結果,在是次調查中,亦只有14%市民,相信蔣任宏能夠保障市民私隱。
遴選有違巴黎原則
聯合國為監察人權的機構訂立了巴黎原則(1),內有清晰的指引和各項程序機制。按照巴黎公約,私隱專員的遴選必須有各種背景人仕參與,亦必需加有公眾人仕,加強代表性。而私隱專員亦必需有豐富的保障私隱權工作的背景,並能保持機構的獨立性。然而,是次政府的委任,明顯與巴黎公約相違背。而調查結果亦顯示,只有19%市民認為這是一次負責任的委任。政府以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委任私隱專員,完全顯示出政府對個人私隱如何不重視。我們要求政府,必需按照巴黎公約,重選一名乎合以上原則的私隱專員,以保障市民的私隱。
獨立性全失,監察機構淪為退休高官俱樂部
除私隱專員外,香港數個監察機構,都被政府委以退休公務員出任最高負責人,包括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黎年出任申訴專員、前特首辦主任林煥光出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前印務局局長鄧國斌出任審計署署長及剛獲委任的前郵政署署長蔣任宏出任私隱專員。試問失去了獨立性的監察機構,還如何令市民信任?而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7%市民認為,政府委任退休高官到監察機構任職是洽當的。
政府必需立即檢討黑箱作業、用人唯親的委任方法
有76%市民認為,政府這種黑箱作業、用人唯親的委任方法,是必需要檢討的。政府這種委任方法,除了會令該等機構的公信力全失外,更是完全沒有對市民作出保障。我們在此要求政府:
1. 撤回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委任,重新依據巴黎公約,選出更具代表性的私隱專員;
2. 立即檢討現時監察機構的委任制度;
3. 訂立明確的遴選機制,並在遴選時加入民意代表,包括立法會議員、富相關經驗專業人仕、及相關非政府組織市民代表 (如遴選平機會主席時,可邀請弱勢社群組織作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