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實施票價「可加可減機制」九年來,每年在近百億元盈餘下按機制加價,至今票價累積加幅已達25%,令市民交通費用負擔沉重。去年,政府宣布提前一年與港鐵檢討「可加可減機制」,預料今年六月實施檢討後的建議,以調整票價。可是近日港鐵主席馬時亨多次透露,機制檢討將不會帶來「驚天動地的改變」。公民黨於今年二月中以隨機抽樣的方式,電話訪問了1002名市民,調查市民對港鐵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的滿意程度,及收集市民對部分改善建議的意向。
市民不滿現有機制
調查發現,近七成受訪者「不滿意」及「十分不滿意」現時機制的作用,而表示「滿意」及「十分滿意」只有不足三成,反映現時機制無法得到廣大市民的認同。
就改善建議上,有超過六成受訪者同意「可加可減機制」應加入「利潤指數」,即令港鐵在巨額盈餘下較難加價。
港鐵自從引入「分享利潤機制」後,每年將各項基本業務,包括客運、物業發展及車站商務等的利潤撥出部份金額補貼票價。現時的「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就是按上述機制而提供,但補貼金額只佔每年近百億元利潤的不足百分之二。就此,六成受訪者認同應提高利潤分享水平,進一步補貼高昂的票價。
另外有近六成的受訪者認同應收緊「港鐵服務延誤罰款制度」,將現行由延誤時間31分鐘才開始計算罰款,收窄為11分鐘開始計算。收緊罰則可以增加港鐵改善服務的誘因,有助提升服務的可靠度。
政府作為港鐵最大股東,擁有七成多股份,每年收取港鐵幾十億派息。可是有六成受訪市民「不滿意」及「十分不滿意」政府監察港鐵票價的表現。有近七成受設者認同政府須要撥出全數股息成票價穩定基金,扺消票價加幅。更有六成受訪者認為政府應研究買下其餘股份,由政府作為單一股東決定票價。
陳家洛表示「可加可減機制」過往只加不減,是次調查清楚反映市民感到不滿。而民意亦清淅地反映要求修改現有機制,用已經提出及新的辦法將利潤抵銷票價加幅。他強調港鐵作為公營企業,每日有500萬人次的乘客,必須承擔應有責任,不能再以小修小補的方式提供短期優惠。
要求修改方程式 考慮盈利因素
郭家麒議員批評政府及港鐵是次檢討是毫無誠意,認為馬時亨未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可加可減機制的檢討結果,就率先表明不會有大改變,是「打定退堂鼓、賴貓」,做法不負責任。他批評可加可減機制只加不減,促請政府修訂可加可減機制的方程式,加入港鐵盈利因素,避免港鐵貪得無厭,在百億盈餘下仍申請加價。
郭家麒重申公民黨一直建議政府把獲得股息的撥入票價穩定機制,扺消票價加幅。他亦建議將港鐵票價計算方式,由按里程改為分區域計算。此項建議可特別減輕居住於偏遠地區,如東涌、天水圍等需要跨區工作的市民,以減輕他們的負擔。
延誤罰則過輕 未能反映服務水平
譚文豪議員指出2016年至17年1月港鐵延誤事故高達122宗,但其中只有8宗延誤因為超過31分鐘而要罰款1450萬元作票務優惠(即現時的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他表示現時罰款機制未能實際反映港鐵服務表現,批評是淡化乘客受影響的程度。
他解釋現時罰款機制中的「延誤時間」,是以延誤最嚴重的一班列車較正常行車時間多出的時間計算。例如去年12月5日,新通車的觀塘延綫因為訊號故障,乘客要花多20分鐘才完成車程,但服務要兩小時才恢復正常。最後港鐵都只會公布延誤時間為20分鐘,亦無須罰款。
譚文豪建議規定,當發生八分鐘以上服務延誤事故後,港鐵必須統計「事故持續時間」並向政府匯報,及定期公開有關數據,讓公眾有效監察港鐵的服務表現。他強調將罰款制度收緊,由延誤時間11分鐘就開始計算罰款,甚至將罰則與董事花紅掛勾,可以加強向公眾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