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和郭榮鏗聯合提出的《特殊教育需要條例草案》(下稱私人草案)獲安排於5月3日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兩位議員過去一直關注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政策,並聯同關注特殊教育政策的民間組織組成「推動特殊教育政策立法聯盟」推動特殊教育立法,共同草擬私人草案及政策倡議。
私人草案以規定教育機構必須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制定「個別學習計劃」(Individual Education Plan)為重心,並配合擴闊特殊教育學生的定義和各項保障機制,以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獲得平等學習機會;至於政策倡議書則在私人草案的基礎上,詳細提出改善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政策的建議。兩位議員曾經於2016年向時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提交私人草案及政策倡議書,有關文件更多次轉交政府,惟政府回覆表示,私人草案將會令政府的每年額外開支增加接近25億元和影響政府運作,有違《基本法》第74條,故不批准於立法會提出。
雖然政府一直以不同原因反對私人草案,惟過去數年,政府在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政策上卻不斷吸納私人草案及政策意見書的內容,包括設立「特殊教育統籌主任」(SENCo);增加「學習支援津貼」;將精神障礙學生納入支援對象等,可見條例草案內容具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效果和具可行性。
「推動特殊教育政策立法聯盟」一直聯同兩位立法會議員參與倡議特殊教育立法的工作,適逢今天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首次討論條例草案,故此不少聯盟成員都到場聲援。
香港特殊教育學會主容家駒表示,香港鄰近地區包括澳門、內地都有就特殊教育需要立法,以保障相關學生,香港理應跟隨。
此外,關注聾人教育的團體十分關注早前教育局助聽器服務流標的事宜,認為特殊教育法可以保障聽障學生適時獲得合適助聽器具,以助學習。
郭榮鏗表示,與張超雄議員多年來提倡私人草案,亦在其他方面做過不少爭取,包括司法覆核。郭榮鏗認為,若欠缺法理基礎,能夠捍衛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童的權益實在有限。
張超雄則指,以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支援評級為例,現時程序出現學校行政凌駕專業的情況,而立法能確保教育局的法定義務,不但給予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保障,更有效支援家長、教師及一眾教育工作者。
張超雄和郭榮鏗議員將於稍後再次將條例草案提交到立法會主席,並繼續聯合民間力量,推動政府必須持續改善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政策。
出席團體:
推動特殊教育政策立法聯盟
香港特殊教育學會
心義行服務社
聾教盟
龍耳
香港聾人福利促進會
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
專注不足/過度活躍症(香港)協會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參考資料:
《特殊教育需要法條例草案》全文
中文: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panels/ed/papers/ed20190503cb4-810-3-c.pdf
英文:https://www.legco.gov.hk/yr18-19/english/panels/ed/papers/ed20190503cb4-810-3-e.pdf
《全面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政策建議書(2019年第三稿)
中文: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panels/ed/papers/ed20190503cb4-810-4-c.pdf
英文:https://www.legco.gov.hk/yr18-19/english/panels/ed/papers/ed20190503cb4-810-4-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