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市民訴求 堅守立法原則
盡快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
政府就規管一手樓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的公開諮詢,將於下週末結束。就相關諮詢,公民黨於1月12至18日,透過電話進行抽樣訪問,成功訪問了1002名市民的意見。結果顯示,超過六成市民認為現時誇張的樓盤廣告,容易令置業人士混淆,而七成六市民均同意必需對此作出規管,而發展商亦需為失實的廣告宣傳負上刑事責任。另一方面,七成半受訪者認為以建築面積作銷售面積計算,容易做成混亂及被誤導,認同應劃一以實用面積取代建築面積作銷售計算。這反映出市民清楚建築面積與實用面積的分別,而且並不會如發展商所擔心,市民會因改用實用面積而產生混亂,反而若繼續以建築面積作計算,市民才是難以接受。
市民明顯認同一手樓銷售必需作出規管,而且對二手樓轉讓是否規管以實用面積計算方面,接近九成受訪市民認同應以實用面積作銷售計算,並認為應在短期內作出規管。以上結果反映出不論一、二手樓,市民均希望有一個合理的規管,及有一個清晰而統一的方法計算單位的實際面積,發展商再沒有理由用任何籍口拖延立法。
公民黨反對發展商以任何藉口拖延立法,同時要求政府:
1. 積極回應市民對規管一手樓銷售的期望
2. 研究將以實用面積定價的制度引入二手市場
3. 劃一以實用面積計算,取代建築面積作單位銷售計算;及
4. 必需規管誇張失實的樓盤廣告,發展商亦需為此負上刑事責任;
是次調查的結果如下:
I. 樓盤廣告:
近年本港的一手樓盤廣告多以誇張的手法吸引市民,如廣告中的畫面出現大片草地、大量樹木、花園,甚至駿馬等,但樓盤或附近實景則欠奉。而宣傳字眼亦容易令市民混淆,例如一個位於大圍的樓盤,以「香港正中心、一脈相連九龍塘」作宣傳字眼,極容易令置業人士產生誤會。在是次的調查中,我們問到市民「現時的樓盤廣告及售樓書,經常出現誇張的畫面,如四周被樹木包圍的屋苑等,你是否同意容易誤導置業人士?」結果合共62%市民表示十分同意或同意。
現時,本港對某些失實的廣告均有規管,如商店的不良經營手法,或對貨品作出虛假陳述有《商品說明條件》規管。保健食品的聲稱有《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規管。然而,對於誇張失實的樓盤廣告是否亦需要作出規管?為此,我們問及市民「你是否同意必需立法規管誇張失實的廣告宣傳,並且發展商需為此負上刑事責任?」結果顯示市民的意向十分清楚,合共76% 市民表示十分同意及同意。
II. 銷售面積計算
過去多年,本港地產商一直巧立名目,使用難以清楚計算的建築面積,甚至各地產商均有各自一套計算建築面積的方法,例如將露台、平台花園、附設冷氣機房等都計算入建築面積內,將銷售的單位面積膨脹。最近,有部份置業人士買入住宅單位後,再請專家進行量度,才發現實用率低至五、六成。就此,我們在調查中問及市民「對於現時不同發展商用不同的方式及定義計算建築面積及可銷售面積,你是否同意會做成混亂及容易被誤導?」結果顯示,76 %市民同意會做成混亂及容易被誤導。
而在政府是次的諮詢中,政府建議發展商劃一以實用面積計算,以取代建築面積。為此,我們問及市民是否同意有關建議。在「政府建議發展商劃一以實用面積計算一手住宅單位銷售,你是否同意?」一題中,合共有75 %市民選擇十分同意及同意。而選擇十分不同意及不同意的市民,則合共只有8%。顯示市民有一致共識,希望使用更清晰的實用面積作銷售計算。
III. 住宅物業銷售的規管
最後,我們問及市民「你是否同意一手樓的銷售必需作出規管?」近八成市民表示十分同意及同意,只有合共8%市民選擇不同意及十分不同意。顯示市民均認同一手樓的銷售必需作出規管。
有關二手樓宇方面,我們問及「你是否同意二手樓銷售亦應同樣立法規管以實用面積作銷售計算,若同意,你認為應在何時作出規管?」結果顯示43%市民認為應立即規管、32%市民表示應在一年內作出規管、14%市民表示應在三年內,而選擇五年內及不同意規管的,分別只有3%及8%。換言之,在一年內對二手樓作出規管,將有超過七成市民支持,而在三年內作出規管,更會有接近九成市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