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下稱小組)今日(4月26日)就土地供應問題開展公眾諮詢,當中提出十八個土地供應選擇。公民黨認為小組向公眾隱瞞土地短缺成因,企圖袒護囤地集團的利益。公民黨透過分析成因,提出三個方案,根治現時的土地問題。
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出現時有大量的土地未被善用,包括發展商囤積多年的農地,面積達至少1000公頃;俗稱「丁屋土地」的鄉村式發展地帶,面積約3380公頃;以及1300公頃的棕地。現時小組聲稱香港長遠欠缺的1200公頃土地,譚文豪指出單是發展商農地及丁屋土地已經能提供4300公頃土地。
動用《土地收回條例》
譚文豪指出政府可以引用《土地收回條例》徵收發展商囤積多年的農地,作出策略性的規劃及發展。他補充政府引用條例收地前,須確立「公眾用途」,例如發展新市鎮、發展公屋、興建社區設施。現時政府覓地作長遠發展正好符合上述「公眾用途」,政府不應有例不用。
陳淑莊議員補充,根據2003年終審法院的判辭,政府收地時只須賠償土地當時價值,而無須賠償土地未發展的潛在價值。譚文豪以現時甲區農地特惠補償率為每平方呎賠償1248元計算,如果要徵收1000公頃被發展商囤積的農地,就只需動用1343億元。而近年庫房財政盈餘充足,加上2014年成立的房屋儲備金至今已有788億元結餘,2015年成立的未來基本更有2197億元結餘,譚文豪認為政府並無理據推搪不動用條例。
譚文豪再以東涌新市鎮為例,2017年撥出205億填海開拓130公頃土地,即每公頃土地需1.58億元。而動用《土地收回條例》的話,每公頃土地只需1.34億元,金錢成本比填海更低,亦無對海洋生態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檢討丁權 釋放丁屋土地
就丁屋用地,陳淑莊議員認為諮詢文件不合適地將「鄉村式發展」用地列作「概念性建議」。現時「鄉村式發展」用地面積高達3380公頃,當中包括政府預留用作丁屋發展的900公頃土地。陳淑莊認為必須盡快檢討丁權問題。早於2002年,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已承諾全面檢討丁屋政策,但沒有下文;2012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曾提出就丁權設立限期,但最終亦不了了之。她認為坊間已有的不同建議,政府應盡快與原居民「埋枱傾」,為丁權劃線,釋放龐大的丁屋土地。
就發展郊野公園,陳淑莊議員認為無論在短、中、長期,甚至作為是概念性建議,均無須發展郊野公園。郊野公園是所有階層的市民皆可享用,一旦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將難以阻止日後繼續侵佔郊野公園其他部分,帶來不可逆轉的代價。陳淑莊議員認為,政府一直利用房協作擋箭牌開展研究工作,是絕不恰當。
對於私人會所用地,陳淑莊議員認為在基礎建設成熟,例如有足夠交通設施作為前題下,絕對支持收回部分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作發展,作為短中期土地供應。另外她提醒政府,私人遊樂場契約檢討報告的公眾諮詢及是次土地供應諮詢,將於接近同期完成,政府須小心處理當中千絲萬縷的關係。例如粉嶺高爾夫球場的契約條款列明,若政府有意收回土地,就必須於契約屆滿1年前作出通知。而上述契約將於2020年屆滿,若政府有意發展有關用地應盡早作出決定,勿錯失良機。
假覓地 真勾結
郭家麒議員指小組提出的都是「假議題」,因為大部分短中期措施涉及的土地,包括1300公頃的棕土、1000公頃的囤積農地,政府均能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用於發展公共用途。
就棕土用地部分,郭家麒議員指諮詢文件中的1300公頃棕土用地,事實上當中仍有達760公頃未被納入發展區中。這些大量的相鄰棕土群面積每個至少2公頃,非如文件所言有關般分布零散、大小不一或形狀不規則而缺乏發展潛力。反而,政府應研究該760公頃棕土的發展潛力,而非「移山填海」開拓其他更大社會成本且不能逆轉的土地。
郭家麒議員強調,是次諮詢文件純粹是為政府提出公私營合作發展地產商囤積的農地鋪路。從邏輯上,公私營合作的方案只會是政府向地產商輸送利益,讓地產商有藉口發展囤積多年的低價農業用地。第一,若政府需要負責基建工程,其實一樣需要收回相關的土地才可發展。第二,私人房屋最終只會建在最優質的地段,而公營房屋將會建在環境較差的地段。由地產商主導的發展方案,最終只會缺乏全面性的規劃,讓發展商純粹從收益主導,對香港人的居住環境絕對百害而無一利。
公民黨強調,任何不可逆轉的選擇都應該放至最後考慮,特別是發展珍貴的郊野公園及填海。政府縱容發展商囤地,忽視丁權問題多年,自己做成土地短缺問題。今次土地大辯論正好從根本解決問題癥結,而官商勾結讓發展商謀取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