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譚文豪今日聯同六間M+博物館工程前總承建商新昌轄下的分判商代表召開記者會,披露新昌拖欠七間分判商工程費用,涉及總金額超過7千萬元,工人有汗出無糧出,西九管理局對待分判商的態度厚此薄彼,作為法定機構竟然試圖誘使部分分判商妥協不再追究工程欠款,是無良僱主壞榜樣。
分判商代表劉志坤先生指,受影響的分判商涉及測量、石屎鑽切、渠務、運輸及雜項工程,涉及工人過百人。相關分判商並沒有如早前西九管理局所說安排直接支付工程費,因此一直由新昌支付,但新昌自2016年尾已經未能繳付該期全數的工程費。劉指,一直有向新昌及管理局投訴,引述新昌代表曾經向他指,M+屬政府項目,因此並不需過份擔心。
劉續指,西九管理局在與新昌中止合約當日晚上才通知分判商,翌日便無法進入地盤,西九管理局直到近日才讓分判商進入地盤取回物品,做法不合情理。管理局同時亦一直拖延處理欠款問題,分判商多番嘗試與管理局聯絡,但最終不了了之。
劉亦表示,被新昌拖欠工程費的分判商並不限於這幾間分判商,有部份因獲管理局繼續錄用,已經與管理局方面達成和解,取回部份欠款,但亦有一些現時在地盤工作的分判商仍然未能追討欠款。
劉表示對現時情況感到非常無奈,因為新昌代表曾對他表示,根本無能力支付款項,同時西九管理局亦拒絕承擔欠款責任,欠款追討無門。此外,劉表示現時並沒有能力繼續支付工人薪酬,就此亦有工人向勞資審裁處投訴。
分判商代表李曉星先生指,近日向管理局提及將向議員求助時,才獲得在今個星期與管理局代表會面,但會上該代表只提出向分判商支付6月至8月的人工,完全沒有處理欠款問題,更要求分判商若接受該少量款項,則不可再追究新昌及管理局。
李向新昌、西九管理局,及金門對事件的處理手法提出多項質疑:
1. 西九管理局應該有向新昌付款,因此為何新昌一直拖欠分判商的工程費;
2. 若管理局知悉新昌沒有錢,為何不直接為所有分判商支付工程費用;
3. 據了解,金門已經將工程合約批給其他的分判商,包括並沒有相關工程經驗的分判商。為何金門沒有與他們商議安排合約更替或邀請他們投標繼續工程?
李補充,據了解獲西九直接支付工程費的分判商都是負責較重要的工程,如釘板、扎鐵、石屎等,相關分判商亦獲西九更替合約所以能夠繼續工作。李認為此做法並不公平,根據合約完成工作的分判商就應獲得各方已同意的報酬。
陳淑莊指現除上述兩間分判商外,另外仍有多間分判商被拖欠款項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取消合約。
陳續指西九管理局自未被揭發直接向分判商支付款項時,已一直避重就輕,含糊其詞,其辦事處亦曾向管理局發出的信件,要求給予詳細資料,惟管理局並沒有作出應有的回覆。西九管理局多次發聲明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已著手解決問題,並指出進度良好。現東窗事發,西九管理局竟企圖以最終協議令分判商妥協不再追究,公民黨認為有關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厚此薄彼,並對此予以譴責。
譚文豪議員指出,西九管理局作為法定機構,竟直接或間接剝削分判商,簡直匪夷所思,於去年底(2017年12月8日)和本年初(2018年1月5日)兩次財委會上,譚議員多次質詢管理局行政總裁柏志高分判商工人的支薪狀況,柏氏多次向譚議員保證所有分判商都獲得支付薪金。他並強調,管理局已非首次誤導議員,他要求西九管理局澄清多項事情:
1. 當日直接支付分判商的準則是什麼;
2. 西九管理局是如何定義主要分判商及「非主要」分判商;
3. 2017年2月到今,西九管理局曾直接支付多少個分判商;其餘共有多少分判商繼續由新昌營造支付;
4. 西九管理局曾指已支付新昌30億元工程費用,約16億直接支付分判商,即其餘14億已直接支付新昌,有關支付為實報實銷款項或是預支款項;當中共有多少為應支付分判商的款項;
5. 替換分判商一事是否曾招標?
最後,譚文豪表示現階段公民黨對西九管理局有以下3個訴求:
1. 管理局必須於11月6日小組會議前詳細並清晰交代所有情況;
2. 管理局立刻歸還及讓分判商進場取回有關物品,及若有遺失,承擔賠償責任;
3. 管理局與民政局必須於3日內與分判商安排會面,並先向分判商支付6月至8月被拖欠款項的全數(並非最終協議);
譚指若管理局對上述訴求不作適當回應,公民黨及分判商不排除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附件:西九文化區 M+ 博物館工程被新昌拖欠工程費用分判商資料